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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前女友染菜花 探病硬上判刑…剉咧等

不知前女友染菜花 探病硬上判刑…剉咧等


自由時報
2012-03-05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一件性侵案,被害人才得知自己染了性病!

看判決書才知 非腫瘤是菜花

余姓男子不知前女友染性病菜花,以為只是子宮頸瘤,探病時竟起性慾,不顧前女友手術傷口未痊癒,惡劣的是,余男原本戴保險套性侵,中途脫掉,射精在被害人體內,被害人告余性侵,並求償200萬,判決書引用醫院診斷內容,2人從判決書驚知,不是腫瘤而是菜花,被告一審被屏東地院判刑3年2月,精神賠償10萬元。

法官表示,被害人遭性侵前不知自己染性病,即使被害人確知病情,因非自願與人發生關係,而是遭受強制侵害,加上尖頭濕疣病(俗稱菜花)可以治癒,不同於AIDS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加害人若遭被害人傳染,被害人並不會變成加害人,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余男與被害人曾是男女朋友,被害人現有男朋友,99年10月間,她接受電燒手術,治療後先返家休養,當時還不知自己得菜花,被告深夜前往探視,2人在床上聊天時,余意圖親吻被拒,竟強脫被害人衣、褲,隨手拿用床頭櫃上的保險套,被害人因手術傷口未完全痊癒,害怕傷口撕裂、感染,拚命推拒,仍被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被害人遭蹂躪後,拖著病體清洗身體,才察覺被告中場脫套內射,讓她擔心會懷孕、感染,憤傳簡訊問被告:「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有跟你說我現在生病」,她撿起垃圾桶內保險套報警,憤怒心情寫在自己部落格:「現在不是你情我願,你絕對會因為你的下半身付出慘痛代價」。

被告否認性侵,反指因女友要求分手費不成,為報復才告他性侵。

不過,案發後被告曾傳簡訊至被害人手機:「拜託妳冷靜下來,就算不為了我這爛人想,也該為了 妳愛的家人著想,對不起」,被告改口稱向前女友說「對不起」,不是因為性侵道歉,而是不該脫套內射,仍否認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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