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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西漢循吏黃霸

西漢循吏黃霸

  黃霸(前51年~前130年)西漢宣帝時大臣。字次公,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生活於漢武帝、漢昭帝和漢宣帝時代。因為通曉文法、明察秋毫、為官清廉、文治有方,性情又溫良懂得謙讓,為政外寬內明,力勸耕桑,推行教化,治為當時第一。少學律令,醉心仕宦,武帝末補侍郎謁者,任河南太守丞。宣帝時,任揚州刺史、穎川太守。後為禦史大夫、丞相,封建成侯。
  黃霸為人精明聰敏,熟悉文法,性溫良有智謀,善於領導,議處合法,受到吏民的尊敬。武帝末年地方官吏多以嚴酷為能,而黃霸獨以寬和知名。宣帝時任揚州刺史、穎川太守,在任期間,使郵亭鄉宦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然後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於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食谷馬。米鹽靡密,初若煩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後為太子太傅,遷禦史大夫。宣帝五鳳三年(前55年)代丙吉為丞相,封建成侯。黃霸長於治民而不善為朝政,任丞相時多不稱意。宣帝甘露三年(前51年)卒,謚曰定侯。
  後世將他與龔遂作為「循吏」的代表,稱為「龔黃」。「循,順也,上順公法,下順人情也。」
  漢武帝后期,為加強中央集權而制定了極其嚴酷的法令,同時建立了察舉制度,並任酷吏,以嚴刑法。昭帝繼位後,朝中嚴格遵循武帝時期的法律制度,以嚴刑峻法來控制各級官員。於是一些世俗官吏為迎合皇上旨意,就以在執法上能盡量採用嚴刑酷法作為一種有才能的表現,以能吹毛求疵作為衡量能力的標準。
  反觀黃霸斷案卻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受人稱頌,並處理了不少疑案,因此官位屢屢上升,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黃霸為治理天下,多次頒發刑律均告之於民,達到家喻戶曉,使犯罪率大大降低。同時他還制定安民條款,規勸黎民遵章守法,棄惡從善,勤事農桑,節約資財,就連平民的家常瑣事,他也考慮得周到得體。他常派官員微服私訪,並親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間,瞭解官吏情況,關心百姓疾苦。
  在潁川任職八年期間,政治較為清明,故一時間,潁川出現了「太平盛世」。朝廷下詔讚揚:「黃霸能上達聖意,下順民心,加強教化,孝子,悌弟,貞婦,順孫增多,耕者讓壟,家庭和睦,路不拾遺,夜不閉戶,贍養孤寡,贊助貧困,八年內無重大案犯。」朝廷下詔稱黃霸可作國家棟樑之材,然後給他加俸祿,禦史大夫。
  前漢時期,穎川郡有一家富戶,兄弟倆在一起生活,他們的媳婦都懷孕了。兄長的媳婦生了個死胎,但是一直隱瞞著不告訴別人。弟弟的媳婦生了個男孩,兄長媳婦便生了惡念,將孩子強奪過來並聲稱是自己所生。雙方各執一詞,一直論爭了3年都未能斷決。
  穎川太守黃霸聽聞此事後,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間,命令她們妯娌倆上去爭奪,表示誰能把孩子搶過去,便將孩子判給誰。兄長媳婦爭奪時用力很猛,一副不管不顧的樣子;反觀弟弟媳婦,既想把孩子爭回來,又恐怕會傷著孩子而不敢使勁兒用力,表情極為悲傷。看到這裡,黃霸頓時明白了其中緣由,斥責兄長媳婦說:「你只想得到兒子,怎麼會顧慮到用力爭奪會使孩子受到傷害呢?孩子是誰所生,這件事已經非常明白了。」隨即把孩子歸還給了弟弟媳婦,兄長媳婦只得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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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種專制年代能出現這樣清廉的官員真的是人民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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