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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日本為什麼棄用科舉制﹖

日本為什麼棄用科舉制﹖

  科舉制是古代選拔官員的制度﹐日本也曾效仿中國科舉﹐但時間不長就被廢止了。但後來日本又出現了自己的科舉制度「學問吟味」制度。
  日本奈良時代仿照當時唐朝的科舉制度舉辦貢舉﹐以鞏固天皇制為目的。大寶元年(701)的《大寶令》頒布﹐貢舉制度得以確立﹐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四科和醫、針二科﹐在這之中﹐秀才科最為受矚目。至養老二年﹐《養老律令》頒布﹐明確規定以科舉考試來選拔人才的貢舉制。
  貢舉考試由掌管考察和任命官吏之職的式部省直接主持﹐每年一度﹐在十月、十一月間進行。考試的學生分為貢人和舉人兩種﹐由地方諸國貢送來參加科考的學生稱為貢人﹐依據天皇臨時制舉(依臨時需要而特別招收人才)或由大學寮經過寮試而來參加科考的學生稱為舉人。來自大學寮的舉人不僅要通過國學的考試﹐還要經地方長官的推薦。考試內容大致同於唐朝科舉各科。明經科考試「試《周禮》、《左傳》、《禮記》、《毛詩》各四條﹐餘經各三條﹐《孝經》、《論語》共三條」﹐在總計為十條的考試中﹐通十為上上﹐通八以上為上中﹐通七為上下﹐通六為中上。進士科考試「試時務策二條」和帖讀(七帖從《文選上秩》中選﹐三帖從《爾雅》中選)。帖策全通者為甲﹐兩策通及帖讀答對六帖者為乙﹐以外皆為不第。明法科考試與唐朝完全相同﹐內容為「試律令十條」﹐全通為甲﹐通八以上為乙﹐通七以下為不第。
  按照「選敘令」的規定﹐要在考試合格者中選拔人才敘位任官。其中以秀才科最高﹐明經科、進士科、明法科依次遞減。總之﹐日本的貢舉在考試項目、評審標準、等第區分和及第授階方面都主要仿自唐朝。唐制考試內容較日制為難﹐錄取標準也比日制高﹐但日本更重視貢舉出身者。
  平安時代仍然實行貢舉制﹐弘仁十一年制定的《弘仁式》﹐尤為注重秀才、進士二科﹐取文章生最為優秀的兩名稱之為「秀才生」﹐因此只有大學寮中最為優秀的學生才會被推薦應秀才科試。秀才科延續到平安時代末期﹐而且一直為士人所崇尚。 然而﹐日本實施科舉的時代﹐正處於貴族勢力上升的時期。具有平等精神的科舉制度與貴族傳統存在巨大衝突﹐因而難以在日本生根。自大寶令公佈﹐實施貢舉後的一百年內﹐較受重視的秀才、明經二科的及第者只有數十個。由於貴族干政、學官世襲﹐到10世紀以後﹐進士科已經廢絕﹐科舉基本上為貴族所把持﹐並且也不是依據才學高下﹐而是以資歷名望﹐致使科舉日漸流於形式化和世襲化。
  11世紀以後﹐雖然在形式上還繼續實行式部省試﹐但除了文章試之外的諸科都已沒落。考生皆由權貴推薦﹐應考者幾乎是無條件及第﹐且不及第者可以改判及第﹐科舉制至此已完全異化。1177年﹐大學寮被大火焚燬﹐之後再未重建﹐貢舉制度亦廢除。
  江戶時代雖然已經廢除貢舉制度﹐但到後期有一種形式及內容近似科舉的人才考核制度﹐稱為學問吟味﹐具備了與科舉考試相互一致的內涵﹐因此被稱為「江戶版的科舉制度」。當時日本把朱子學視為「正學」﹐也把它作為學問吟味的主要考核範圍﹐這是以德川幕府征夷大將軍的旗本、御家人子弟為對象﹐三年舉行一次的學術考試。以幕府臣僚的培養機構昌平阪學問所(昌平校)的教授為考官﹐範圍包括四書五經或《孝經》一類儒家典籍﹐實際上可參加的對象為全國所有學習朱子學的人﹐並不限於昌平校的朱子學者﹐因此學問吟味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日本人才選拔的等級制度。
  學問吟味與前代貢舉制及其他地區科舉制最大的差異在於其考試結果並非與「敘位任官」有直接關係﹐較接近一種種褒獎名譽的方式。
  到了明朝﹐科舉制不再為日本研習﹐因為這項制度自誕生以來﹐就沒有解決好兩個難題﹐或者說﹐根本解決不了兩個難題﹐在明朝愈發無解。後人在總結科舉制死亡的原因時﹐多指這種考試制度日益僵化而走向末路﹐這是科舉制死亡的一個元素﹐但不是全部。
  科舉制死亡的致命原因﹐不在於後天﹐而在先天﹐考題的僵化是死亡的前兆﹐先天缺陷的不治才是必死深刻原因。以「完善的文官制度」而言﹐中國雖然首創科舉制﹐但這只是解決了普通官員選拔問題﹐「最大的官」和「主考官」問題並沒有解決。
  在「最大的官」皇帝天馬行空的情況下﹐科舉考試左右不了特權皇族的沉浮﹐而保證的只是平民階層入仕的相對公平。科舉制比起沒有「准考證」、公平競爭形式都沒有的貴族政治世襲制來﹐是進步﹐所以能在中國延續1300餘年壽命﹐但在「強盜」(明唐甄《潛書》語﹕自秦以來﹐凡為帝王皆賊也)主考的情況下﹐它畢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最大公平。
  中國以科舉制為核心的官僚政治在沒有比較、沒有制度競爭的情況下延續了千年﹐但是﹐世界邁向近代﹐憲政問世﹐此政不進反退﹐頓現頹勢。明中國中後期﹐封建官僚制度的兩大不治之症「守舊」與「腐敗」愈演愈烈﹐在這種體制下個人權力與其地位成正比﹐為了達到向上爬的目的﹐官員只能墨守成規而不敢有任何逾越﹔同時為了維護既得利益﹐當然更不願做任何革新。所以﹐保守就成為封建官僚克服不了的共性。
  十七世紀﹐當西方文藝復興開花結果之時﹐東方華夏王朝卻再次被「韃虜」征服﹐入關的女真奴隸主對沒落的封建官僚政治備感新鮮﹐一頭扎進去無法自拔。「韃虜」入住中原二百年後﹐西方堅船利炮和憲政一起敲開了東方大門﹐讓東洋諸國見識了「洋才」的不凡﹐「首相」是第一要「選」的官﹐主考官是議會和選民。
  憲政制度下的官員真正是「權為民所繫」﹐其執政水平和行政效率當然要高出封建官僚許多﹐相形之下﹐東方官政的生命力﹐已到了垂暮之年﹐憲政取代官正﹐已是大勢所趨。
  關於近代政治大趨勢﹐在東洋國中﹐日本比中國拿捏得準﹐1840年﹐代表東方文明的清國與代表西洋新文明的英國交手﹐清國完敗﹐洞察一切﹐善於學習的日本看在眼裡﹐記在心頭、他們由此認清「漢才不敵洋才」事實﹐並從中發現﹐「洋人」發明的憲政是個好東西。
  於是﹐日本的知識武士精英﹐一邊加劇對舊政中國鄙夷﹐一邊為本國的政治另尋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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