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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劉承武:馬英九午夜12點驅離學生  狀告馬濫權

劉承武:馬英九午夜12點驅離學生  狀告馬濫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321/364413/
2014年03月21日16:38   
台大住院醫師柳林瑋今天下午在臉書po出一張「警聲會告馬英九」的刑事告訴狀翻拍照片,台灣警察勞動權益平等協會、警聲會、犯罪被害人權服務協會認為總統馬英九濫權下令於今日晚間強制驅離佔領立院的學生及民眾,因此聯名對馬英九跟警政署長王卓鈞提出刑事告訴,告訴狀下方則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警聲會會長陳明怡、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三人的簽名與用印。

《蘋果》記者找到劉承武查證,他表示,經警聲會告知,他們收到訊息今天晚上會要求警方強制驅離在立院議場內抗議的學生,劉承武認為,如果真的下令驅離,一定會造成學生與警方傷亡,所以他今天要以個人名義與警聲會等一起提告。

劉承武說他的妻子與女兒都立院抗議現場,他害怕如果真的動了,會會造成無法想像的後果。他認為,政府已預見強制驅離會有重大傷亡,如果還濫權下令強制驅離,「他一定告到底」,他下午已經向台北地檢署遞狀。

刑事告訴狀內文:

馬總統英九先生本於不確定故意,竟濫權下令於103年3月21日晚間強制驅離佔領立法院議事廳之學生及民眾,雖然知悉一定會造成警察和學生的重大傷亡,猶基於縱然造成警察和學生的身體權、健康權甚至生命權受到侵害也在所不惜,本於放任及無所謂之態度使此結果實現,顯然成立刑法第277條傷害罪、第278條重傷罪、甚至地276條殺人罪,懇請以刑法第13條第2項不確定故意之犯罪偵查及追訴。無壬感禱。

恭請
台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鑒核
具狀人: 陳明怡、趙惟漢、劉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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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金平案子敗訴後又加上黃世銘被判刑,馬的惱羞成怒是可以想見的,外加急切想過服貿,用攻堅來清除戰場跟扳回他的聲望是極有可能的!馬永遠只想到自己怎麼獲益,永遠沒想到人民!當時早點溝通早點做配套會搞成這樣?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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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只能等他下任、直接把他捉起來讓他去照顧阿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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