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魚塭占養戶 有身分證了
中時電子報2018年2月9日 上午5:50
盼了數十年,雲林縣口湖鄉數百公頃國有魚塭「占養」戶,8日終於獲得國有財產署發放的合法租約,老漁民欣慰地說「再也不必擔心兒子無法繼承,死而無憾」,縣農處長林慧如強調,古坑鄉也很多類似情形,希望未來也循此方式解套。
不必擔心無人繼承
「謝謝!Thank you!」養殖戶國、英語夾雜感謝為他們解套的人。立委蘇治芬、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雲林分署長吳文貴、雲林縣議員蔡岳儒等都來見證這歷史的一刻,蘇形容這只租約像身分證,未來漁民可以依此申辦各項證件及救、補助等。
第一批拿到正式租約的78位漁民,都笑得合不攏嘴,90歲的李水池說,他養了一輩子的魚和蝦,能夠在有生之年擺脫「占養」,合法養殖,也不必再擔心百年後魚塭無法讓兒子繼承,死而無憾。
口湖鄉代會主席王紫陽本身也是養殖漁民,他很感謝口湖鄉長林哲凌願意承擔責任,漁民拿到租約後,就能申辦領到合法養殖登記證,以後遇到風災較有保障,許多養魚養一輩子的漁民,漁保也可以跟著升級,是最棒的新年「紅包」。
漁民笑納春節大禮
曾國基表示,林哲凌以臨門一腳為漁民贏得春節大禮,該署以嫁女兒心情把地交給漁民,但願漁民好好疼惜,令其開枝散葉,繁榮子孫。
林慧如佩服林哲凌完成不可能任務,古坑也有許多「占耕」情形,她8年鄉長任內始終無法幫助農民就地合法,殷盼口湖案例成為全國範例。
林哲凌指出,魚塭取得養殖登記證後,可享有災損救濟、申請漁業資材補助,漁保投保上限可從3萬多提高到4萬多元,子孫如果願意繼續養殖,也能繼承土地承租權,日後希望能放領,讓漁民真正擁有土地。
口湖鄉等沿海鄉鎮許多養殖魚塭,雖是漁民數代人開墾,長久以來卻被認定為非法占養,始終無法取得合法養殖登記證,口湖鄉公所積極爭取,全國首例終獲解套,就地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