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吳敦義指出,1981年,他當南投縣長,是台灣最早公布財產的地方首長,從政30多年,大家都可去調查他有沒有炒
地皮、拿紅包、工程重大貪污舞弊,若有,是要立即下台的問題。他贊成公布自己的財產,若兒子同意的話,會一起
公布兒子財產,若兒子不同意,他會說服,但若是出嫁的女兒,夫家身家清白,是很大家族,硬要把人家的財產當成
自己財產公布,不適合。
蘇嘉全已經被特定媒體質疑、檢視好久了吧,怎麼行政院長都不公佈財產呢?
國民黨的立委要質疑民進黨候選的清廉是可以的,但是麻煩自已候選人也要用同樣的標準檢驗,
自己的候選人一直到了辯論會,由媒體提問才勉強同意,感覺上是不是誠意不夠呢?
身為完全執政的官員,是否應該先以身作則呢?然後才質疑對手才對吧,
另外,行政院長宣稱1981年,當南投縣長時就有公佈財產了,這已是三十年前的往事了,
請現在就公佈財產吧,讓媒體及人民檢驗吧,你的家人也請一併公佈吧,
蘇嘉全不是全家財產都公佈了嗎?為什麼你可以迴避呢?幾千萬的財產就被邱委員及特定媒體認為很有錢,
如果你的財產也逹到甚至超過千萬元,邱委員及特定媒體該如何監督及質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