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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古代如何選皇帝的妃子﹖

古代如何選皇帝的妃子﹖

  古代皇權社會為了保證皇室血脈延續﹐古代君王后宮通常嬪妃眾多﹐甚至有後宮佳麗三千人之說。按照《禮·昏儀》規定的﹐「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如果滿編人數後宮妃嬪人數將超過百人。然而﹐這個數字卻僅僅只是編製人數而已﹐古代基本沒有帝王能夠達到滿編。
  西漢以前﹐君王宮殿和生活區域普遍較小﹐宮廷制度也不像後世那般完善﹐因而君王后宮嬪妃的人數其實並不算多。從來源來講﹐這一時期君王的後宮嬪妃﹐主要由聯姻和戰俘組成。
  1、聯姻。先秦時期﹐無論是管理相對粗獷的夏商兩朝﹐還是統治制度已經相對完善的周朝﹐其所採取的統治方式皆為部落聯盟形勢﹐即國君雖為天下共主﹐但其實際管理的地方卻相對有限﹐只是其餘地區的方國或諸侯國奉其為共主而已。因此﹐為了維繫自己的統治﹐拉近君王與方國、諸侯國之間的關係﹐政治聯姻在當時乃是極為普遍的現象﹐尤其是國君的王后﹐大多出自於方國和諸侯國宗室。從現有記載來看﹐商朝商湯的兩位妻子分別出自於有莘氏和有妊氏﹐武丁的第一任王后則是井方方伯之女婦妌﹔周朝武王姬發的王后乃是齊太公姜尚之女﹐周宣王的王后是齊武公之女﹐周幽王的王后是申侯之女﹐周惠王的妻子陳媯是陳國公主。至於各個諸侯國之間﹐聯姻更是極為頻繁。
  2、戰俘。夏商兩朝帶有明顯的奴隸制色彩﹐這種情形下﹐社會底層的奴隸主要便是由戰爭中的戰俘所組成﹐其中一些女俘便被調出來進貢王宮﹐擔負起服侍君王的工作。周朝以後﹐雖然奴隸制開始逐步廢除﹐但由於長期的戰亂﹐仍然具有大量的戰俘。雖然這些女俘﹐大多只是用來服侍君王﹐但卻有不少姿容出眾者得以成為君王妃嬪。其中最為典型的便是妺喜、妲己和褒姒﹐其中妺喜出身有施部落﹐夏桀攻打有施﹐有施兵敗求和獻出妺喜﹔妲己出身蘇部落﹐因有蘇部落敗於商王朝﹐妲己被獻給了紂王﹔褒姒則原為褒國人﹐因褒國敗於周天子﹐這才被迫獻出褒姒。此類現象甚至在西漢初也有﹐典型的便是劉邦擊敗魏豹之後﹐將薄夫人納入後宮﹐還生下了漢文帝劉恆。
  西漢以後﹐隨著帝王宮殿規模擴大﹐漢武帝以後歷朝後宮女子人數迅速攀升﹐漢武帝時便開始破千﹐到漢桓帝時已達五六千人﹐晉武帝時則開始破萬﹐到唐玄宗時甚至達到四萬人﹐此後雖然人數相對較少﹐但也始終維持在萬人上下。從西漢到元朝期間﹐雖然皇帝立后相對較為謹慎﹐對於皇后的選拔標準較高﹐但在選妃方面卻相對較為粗暴﹐當時對於皇帝私生活限制較少﹐宮女也有被皇帝寵幸進而獲封的可能﹐因此幾乎整個後宮都是備選嬪妃。這一時期﹐皇帝的妃嬪基本由兩部分組成。
  1、后妃大多出自勳親官宦之家。這種婚姻同樣存在一定的政治聯姻因素﹐雖然此時沒有了先秦時期的方國、諸侯國﹐但勳親官宦之家和門閥貴族同樣是一股龐大的政治勢力﹐這些龐大的外戚往往能夠幫助皇帝穩固皇位﹐但同時也極容易引起外戚干政現象。這種例子在歷史上比比皆是﹐例如漢景帝劉啟的第一任皇后薄氏﹐便是由太皇太后薄姬自娘家挑選而來﹔漢昭帝劉弗陵的皇后上官氏﹐則是輔政大臣上官桀的孫女﹔又如唐高宗李治的王皇后﹐出身於著名門貴族太原王氏﹐後由唐太宗許配於李治﹔又如宋真宗的章懷皇后潘氏﹐則是忠武節度使、宋朝開國大將潘美第八女﹐由宋太宗趙光義賜婚。當然﹐由於這種聯姻更多只看中出身﹐因此在外貌等條件的篩選上條件相對寬鬆。例如漢桓帝劉志的皇后樑女瑩﹐雖然晉惠帝司馬衷的皇后賈南風﹐雖然「醜而短黑」﹐但因其乃開國功臣賈充之女﹐因而仍然得以立后。
  2、民間選美相對較為簡單粗暴。這段時期內﹐朝廷在需要女子充入宮廷時﹐便開始從民間(通常為都城附近地區)大規模選拔13歲至20歲的女子﹐而其核心條件往往只有一個﹐那便是要求必須是「良家子」﹐也就是要求出身清白﹐即不在七科謫內者或非醫、巫、商賈、百工的女子。除此之外﹐只需容貌清秀便可被選入宮﹐因而選拔規模普遍較大。如此大規模的選拔﹐在史書中時常能夠看到﹐例如《漢書·孝文竇皇后》有載「孝文竇皇后﹐景帝母也﹐呂太后時以良家子選入宮」﹔又如《新五代史·後蜀世家·孟昶》所載「昶好打毬走馬﹐又為方士房中之術﹐多采良家子以充後宮」﹐再如《資治通鑑》所載「晉武帝泰始十年(274年)詔又取良家及小將吏女五千人入宮選之﹐母子號哭於宮中﹐聲聞於外」﹔還有《晉書·后妃傳》·胡貴嬪有載﹐「平吳之後復納孫皓宮人數千﹐自此掖庭殆將萬人」。當然﹐由於選拔標準相對較寬﹐因此大多數女子入宮後只能充為宮女﹐至於能否獲得皇帝寵幸﹐以及能否獲得晉封﹐不僅要看先天條件﹐還要看個人運氣﹐畢竟有的女子就算在皇宮生活了一輩子﹐也難以見到皇帝一面。
  除了以上兩種之外﹐通常還會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官員百姓主動獻美﹐例如漢武帝的生母王娡﹐便是被母親送入太子府﹔又如女子因長相出眾而被納入宮中﹐例如唐太宗聽說武則天「容止美」而將其納入宮中﹔還有藩屬國進獻美女﹐例如元朝時與高麗通婚﹐經常有高麗進獻的美女充入元朝宮廷。
  明太祖朱元璋為了防止後宮和外戚干政﹐因而在《皇明祖訓》中明確規定﹐「凡天子、親王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因而明朝后妃普遍從民間選拔﹐這便是我們常說的「選秀」。與此同時﹐為了防止皇帝縱情聲色﹐皇帝的私生活開始受到嚴格約束﹐隨意寵幸宮女的現象大規模減少﹐例如明神宗臨幸宮女王氏﹐事後死活不願承認。因此﹐明朝皇帝的后妃大多通過「選秀」而來﹐紀昀在《明懿安皇后外傳》中曾詳細記載了明熹宗的一次選妃過程和選拔標準。
  1、初選5000人。朝廷先派遣內監到全國選出十三歲至十六歲未婚女子五千人﹐初選標準相對較為寬鬆﹐除了滿足「良家子」的要求之外﹐只要容貌端莊便可。內監在看中某家女子後﹐便會先付一定銀錢作為聘禮﹐然後登記造冊﹐令其父母在規定時間內將女兒送往京師。
  2、體態檢查大規模淘汰。待選女子抵京之後﹐以每百人為一組﹐按年齡大小排序﹐然後進行為期三天的選拔。第一天﹐由太監目測平定﹐高矮胖瘦略有不足者全部落選。第二天﹐入選者再以百人為一組﹐由太監負責檢查五官、毛髮、皮膚、頸、背﹐如有瑕疵當即淘汰。第三天﹐再由內監進行更為細緻的檢查﹐包括測量女子的手足和觀察步態﹐對於那些腕稍短、趾稍巨﹐或者舉止稍輕躁者加以淘汰。
  3、深入考察留五十人。待選女子通過第二關後﹐由年長宮女引入內宮﹐由穩婆將她們依次引入覓食﹐通過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等方式﹐從中篩選出三百人。僥倖過關的女子﹐需要在宮中生活一個多月﹐然後觀察她們的性情、作風、智愚以及是否賢惠﹐從而再選出「秀色奪人﹐聰慧壓眾」的五十人為候選妃嬪。
  4、最終選拔僅入選三人。最後一關﹐由太后或者太皇太后逐一召見這些女子﹐分別與其交談﹐查看其言談舉止﹐還要考察其書法、繪畫、詩詞、算數等知識﹐從而最終選出三位最優者﹐其中一位立為皇后﹐另外兩位則立為側妃。在如此嚴苛的選拔過程中﹐大多數女子落選後都能夠返回家中﹐但仍有少部分會被留在宮中﹐充作宮女。
  清朝皇帝後妃雖也多由選秀而來﹐但過程與標準卻又有不同﹐除了清初為籠絡蒙古王公﹐從而迎娶大量蒙古女子外﹐為了保證皇室血脈純正﹐要求參選女子必須是血統純正的滿族女子。清朝時﹐所有在旗女子都要經過選秀﹐凡在旗的十四歲至十六歲女子都要登記造冊﹐進而參加三年一次的選秀﹐如果因故沒能參加﹐下次也得補上﹐而且規定沒有經過選秀的女子嚴禁私自聘嫁﹐違者自都統以下到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受到處罰。
  1、秀女集中參選。凡到選秀之年﹐先由戶部行文各旗﹐由各旗應選女子的資料逐級上報至都統﹐然後交由戶部彙總上奏皇帝﹐敲定選秀日期。然後﹐戶部再行文各旗﹐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將秀女按時送至紫禁城神武門﹐依次排列後交內監引閱。
  2、皇帝或太后初選。所有秀女由太監引入宮中﹐通常在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進行初選。選拔時﹐五六名秀女為一排﹐由皇帝或太后選閱﹐如果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被稱作留牌子﹔如果沒有被選中﹐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複選﹐複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
  3、選中者集中分配。經過兩次選拔而最終晉級者﹐同樣面臨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二是留在皇宮之中﹐侍奉皇帝左右﹐成為后妃候選人。而一旦成為后妃的候選人﹐手續則更為複雜﹐初次「引閱」之後﹐還要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並最終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
  經過選秀之後﹐凡是落選的女子﹐這才可以自行婚配。而被選入宮的秀女﹐則一般封答應﹐此後能否被晉陞﹐則要看自己的造化了。
  以上便是歷朝歷代後宮嬪妃的選拔過程﹐從其中不難看出﹐隨著宮廷制度的不斷完善﹐選拔規模是越來越大﹐而選拔程序也是越來越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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