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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新婚不到1年 人妻和男友上汽旅 孤男寡女脫到剩1件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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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張姓人妻新婚不到1年,卻在外和林姓男子交往還一起上汽旅、出遊,張的先生察覺異狀,自行蒐證拍下他們逛街牽手十指緊扣畫面,還目睹2人共處一室,林赤裸僅穿1條內褲畫面,對妻子、林男求償160萬元;法院審酌孤男寡女共赴汽旅等,判張、林應賠償張夫20萬元,可上訴。



張的先生主張,和妻子結婚不到1年,老婆就和林男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2人不但獨處一室,還在路上牽手逛街十指緊扣,舉止相當親密顯非普通朋友情誼,像是熱戀中情侶,後來又一起上汽車旅館過夜多次並依同出遊。



他還說,去年4月25日他協同員警到對方租屋處,當場見2人共處一室,且林下半身只穿一條內褲,認為妻子和林男已不是單純朋友,已經破壞他的婚姻,造成自己精神上極大痛苦,更導致他憂鬱、失眠,對2人求償160萬元。



對此,張女對先生提出的蒐證照片、影片多有爭執,表示多數僅拍到背影,不能證明其中男子就是林男,且當時先生到租屋處時,都沒見到任何警務人員,對方卻逕自翻東翻西、拍照,顯以逾越比例原則,否認和林男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林男則說,和張女僅是朋友,張也曾說其前男友會對她動粗,但沒有提到結婚,2人雖有一起去某商旅但住不同間,直到去年4月看到張的離婚協議說才知她有家室,當時張夫闖入他也有穿上衣。



法院查,張、林曾共同進出台中、桃園的汽車旅館,並在路上牽手走路,在租屋處被發現時,林也確實僅穿著1條內褲,雖無2人性行為證據,但孤男寡女共赴旅館、僅穿內褲,又在路上牽手等,顯已逾越普通朋友社交分際。



法院審酌,張夫也提出診斷證明,可見他因婚姻被介入精神上受有相當大痛苦,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學歷及侵害程度等,判張、林應賠償張夫20萬元。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 本帖最後由 Soldier 於 2021-5-26 21: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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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XD 若妻 葵コろ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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