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28 » 台灣政治幫幫忙 » 蘇家遭控農地改夜市 蔡英文: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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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嵐瑆 於 2011-10-6 21:54 發表 你的邏輯真的有問題 一般民眾的就叫法律漏洞 蘇嘉全的就是違法 講話用點頭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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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碳吧!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10-7 00:03 發表 "農地上鋪水泥當夜市對土地是不是傷害要問夜市攤販" 真是知識淵博,哈 光這句話就暴露兩樣重大......... 好啦,算了 懶的教你了 關鍵字:表土 什麼都不知道也能講話 真是太了不起 有空多唸唸書 ...
原帖由 cayenne 於 2011-10-7 08:59 發表 你怎麼不正面回答我對你的疑問呢? 我先回答你對我論點的錯誤認知 法律有漏洞,就是因為沒有全面性的規範到所有可能的狀況 所以讓投機取巧的人有機會再夾縫中生存而不涉及違法 而違法行為則是直接違反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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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嵐瑆 於 2011-10-7 21:19 發表 你是對蘇嘉全有疑問還是對我有疑問 你的問題我都回了 如果你還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以你的頭腦,我相信你在回去上頁多看幾次或許你就可能會明白了 ...
原帖由 cayenne 於 2011-10-7 22:15 發表 好吧,來看一下前面我的問題: 你說蘇嘉全鑽法律漏洞 那就是說他合法囉? 農地可以收費當夜市是合法行為? 就當做蘇嘉全都是鑽漏洞都合法好了 你在社會上看到有人投機取巧的行為有何感想? 一個選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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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嵐瑆 於 2011-10-8 13:38 發表 你是沒回上頁看~還是我講的你看不懂 我沒有講說沒全拆掉最好嗎? 你上去看一下32樓 如你所講的原因在於選副總統而已 如果不是根本沒人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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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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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10-11 21:23 發表 事實是農委會標準農舍比蘇更豪華 藍軍亂打打到自己了 又沒確定違法又不建立標準的打混仗 很難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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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10-12 21:41 發表 藍軍的豪宅農舍會少嗎? 都說會打到自己了 以打蘇的標準而言算很低的 拿磚塊砸腳阿 900萬比任意一個非法拿幾億錢跑到大陸的藍軍彰化議長 該怎麼比阿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10-18 00:35 發表 我想在連戰家烤肉行嗎?他家當烤肉場不錯喔 這是那個神人亂搞阿!! 基本人權都不顧的人應該得先重修基本公民
農業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規定處理。擅自變更使用者,亦同。按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之規定,違規使用土地,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區21、都79)
即使被查獲有作非農業使用之情事,認為大不了罰緩(之後仍繼續違規使用)、於再移轉時要課徵土地增值稅而已,也負擔得起的話,罰些錢也沒甚麼了不起,實則不然。依照本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之規定,各地方主管機關對依本條例第39條規定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後,應列冊管理,並依本條例第40條規定,會同各相關定期檢查或抽查。細則第15條第3項即明文規定,於發現有未依法作農業使用情事案件,應予列冊專案管理,除限令恢復作農業使用,及處罰鍰外,有未作農業使用或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將通知該管國稅局或稅捐處追繳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等,非僅於再移轉時課徵土地增值稅而已。 由於有通常認為政府人力不足,應無餘力查得違規使用農地的誤解。但一旦被查獲時的處置方式,將使得所有給予農地的優惠都喪失,不可不慎。也就是說,因為貪圖農地的便宜而違規使用作為非農業使用的話,將使得原本購買農地所有免稅的優惠被取消,其損失恐將難以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