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委員朱雲鵬被壹週刊報導濫權擁違法豪華農舍。朱雲鵬澄清,房子是在96年11月民進黨執政時簽約購買,自己當時還是任教中央大學的教授,過程一切合法,而非壹週刊報導所指97年5月出任政務委員後,違法濫權買房,他要求壹週刊立即發布更正聲名,否則迫不得已將採取捍位名譽權的有效措施。
至於教授身分能否購買集村農舍?朱雲鵬表示,據他了解,依照相關法令,政府只管土地用途不管擁有者身分;且該建案雖然還未完成,但他已經找農業專家前往探勘,規劃未來的農地使用。
朱雲鵬現擔任馬英九競選總部策略總監,選戰農舍爭議敏感時間被指擁違法農舍,上午他在律師李永然陪同下正式舉行記者會澄清,競選總部也派人出面協助。
朱雲鵬說,當時他是中央大學教授,前往學校途中看到建商廣告心動,購屋過程自己就是一個消費者,這是基本人權。購屋時他還詢問建商,自己是大學教授可以購買集村農舍嗎?得到建商肯定的答覆後,一切按照建商手續辦理,包括他在內20戶都是同樣的手續。
他說,自己可以保證一切合法,若身分上有任何不合法,地方政府不可能核發興建許可、不可能申請建照、後續不可能後得到權狀,「建商跟我說完全合法,不然我怎麼會買?因為如果不合法,這建案將來就不值錢了啊」。
民進黨立委黃仁杼等人今天會勘集村農舍,質疑中壢市中正路2段的這排農舍的第4間是朱雲鵬購買的農舍。
記者劉愛生/攝影
李永然則補充,申請建案的程序都委由建設公司處理朱雲鵬僅提供用印與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申請資料當中並沒有特別提出要提供農民證明文件,提交申請文件後如何認定,這是主管機關審查的權責。
至於政務委員任內,因與建商的糾紛,他發函桃園縣政府要求暫緩核發使用執照。他表示,當時在公共設施、水電方面與建商間有認知落差,他被推選為住戶代表之一,與建商的互動都是因擔任代表,爭取全體住戶權益。
朱雲鵬表示,有一些政治人物想藉此炒作,稱這是不法要檢舉,他再度聲名本案完全合法,如果有不實指控,他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2011/10/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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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網址: 濫權買房?朱雲鵬:已規畫農地使用 | 蘇嘉全農舍風波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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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重點,1當時是民進黨執政時期,朱當時是教書的。2朱是為為包括自己在內的消費者向建商討公道,走的是合法程序,沒有私下關說施壓。3房子是合法的建好了,他花錢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