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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方案] 麻煩請有在政黨內服務的朋友進來觀看

引用:
原帖由 satrc1026 於 2011-3-23 16:32 發表
這幾年台灣選舉真的變質的很厲害,
幾乎完全不顧法律規定,未到選舉宣傳期,
就四處做電話訪問,做電話民調,
選舉廣播車到處趴趴走,競選廣告也就算了,但剛所述的三項,
請有在黨內服務的朋友,反應一下,若想 ...
誰會遵守選罷法那種可笑的規定?你可問問自認自己很守法的馬英九遵守了?
競選活動期間:總統為二十八日,直轄市長為十五日,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為十日,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遵守這種規範的人,一定選不上
不過法律的規範並沒有規範政黨黨內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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