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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和誘罪若不成立 可以用何罪提告??

回復 #1 D.D. 的帖子

敬告樓主

若女滿16歲,被和誘的情形,而檢察官傾向不起訴,在刑法上似乎沒有其他的罪提告。

因此最好能在和誘這個部份影響檢察官的心證。

例如有男女的通話錄音、來往信件紙條等一切可以證明對方誘使女方脫離家庭。

或者,確認在離家之時,女方是否已滿16歲,若是女方還未滿16歲就自願離家,

就能成立略誘罪。

此外,只能民事求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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