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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是親愛的朋友? 劉導轉述:扁根本就不認識林勤綱

犯了錯,就該為自己犯的錯負責

要求生,可以選擇自首、投案,都可減刑,
或是在偵察時,坦然地把所有事實說出,這都是「合法」獲得減刑的方式...

至於在法庭上為了脫罪或減刑而選擇說謊,這當然是任何人都可選擇去做的事情,
但同樣的,他就要為在法庭上說謊(偽證...不實陳述...)而負責。

這就是一個法治社會的規則,如果有人可以不遵守,而且還不會受罰,那就是享特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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