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7# 聖印一司 的帖子
這區分2部分賠償問題
假設對方狗狗。不幸。掛了。
除了負擔醫療費用。喪葬費用。對方如果再要求狗狗購買費用
這樣共需賠付3種費用
沒掛。僅需支付醫療費用。外加主人的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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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您狗狗僅是正壯年的中型母狗狗
應該沒那麼大的力量。咬合力
除非您有另外的咬合攻擊訓練
立法上似乎是規定外出必須使用鍊子
其實啦。狗狗上鍊子。用力拉扯。主人也未必能同時制服3隻小狗狗
即使只是小狗狗
因為您本人不在現場。狗狗又不會開口自己主張權益
所以啦。只能聽對方說詞了。不是嗎
寵物價錢原本就是沒公定的
景氣好時。售價高。大家還能接受
景氣不好時。削價競爭。也是有的
朋友買過僅花費5千。不是跟販售狗狗的寵物店購買
私人購買
人不再現場。就法律上主人未盡到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
所以。這部份是無法免除的
其他就是看對方的目的了?
對方如果是飼養來當配種的母狗。生財器具?須有證明。否則..................
不景氣。獸醫收費................須先點滴在心頭啦
另外。之前台灣發生的寶路事件。狗狗賠償問題
聽說:
該公司的主張。不管每隻狗狗如何名貴?購價如何?
一律賠償2萬。。不接受者。歡迎打官司。
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