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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殺人魔怕死 自稱可教化 求交保

殺人魔怕死 自稱可教化 求交保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8月12日 上午5:50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凶手王景玉8月24日羈押期滿, 士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時,法官問他對延押有無意見,王當庭說「不想被羈押」,還說自己有教化的可能。希望能獲交保,逃過一死;他的辯護律師也表示王景玉不符羈押要件,沒有延押必要,但應送去醫院接受精神治療,遭檢察官反駁。法官諭知擇日裁定。
認罪 爭取住院治療
王景玉向法官說,他已經承認犯罪,而且「會改」,是個有教化可能的人,希望法官判輕一點;他也會向被害家屬道歉,藉以證明自己符合交保的條件,不希望繼續被關在看守所內。
王的律師薛煒育則說,王雖犯下殺害幼童的重罪,但依照司法院大法官第665號解釋函,不能以單一理由重罪羈押,還需要逃亡、滅證的可能,才有羈押的必要。
道歉 強調不會逃亡
他表示,王景玉犯案後,已經完成蒐證,證明他是單獨犯案,沒有串證之虞,而且以王景玉的家中經濟能力,並無逃亡的可能性,不應該繼續羈押。
薛強調,王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依相關法律規定,看守所應協助王就醫,建請法官裁定交保讓他能住院接受治療。
稱病 想要免死金牌
公訴檢察官則認為羈押理由仍繼續存在,若需要就醫,可在看守所接受精神治療。法官也說,本案已向醫院函調相關醫療資料,預計本月20日前會收到,至於王景玉有沒有羈押必要,擇日再決定,9月9日也將傳喚當初實施精神鑑定的榮總醫師到庭說明。
士林地院7月21日開庭時,律師曾以疾病為由,認為王不具就審能力,法官當庭勘驗王景玉在看守所內與父、母親對話,發現王完全不像患有精神疾病的病患,王告訴父親要他準備錢交保,並希望拿200萬向小燈泡的家屬賠償,因此法官認為他有就審能力,全案繼續審理。
而王昨天面對法官詢問延押意見,又再度低調盼望交保,甚至為己辯護搬出有教化可能的「免死金牌」理由,顯然想要逃過被判死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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