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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九月政爭之 認清馬英九!!!

哇!  前嘴才批評貼文,後手就開始效仿 " 真是標準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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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馬的性壓抑還不如誇獎扁兒的性開放(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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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支持民進黨有義務在黨內調查柯的人現在都被視為國民黨的人,頓時讓我以為沈富雄是國民黨出生.....沈富雄 :「王柯的關說疑雲民進黨應該要說個清楚」。

終於有民進黨人士了解錯誤不分大小都該重視的道理了 !

PS 要批評的人請先解釋 : 通聯紀錄與林秀濤怕測謊測的問題
至於要反問我 " 馬違憲等罪行 " 的人就省省吧!  我都表態過了大罪小罪都該被重視,要彈劾他也好、罷免他也罷 " 我都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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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3-9-25 11:55 發表


看的出來你沒有辦法就"內容"做評論
所以只好扣扣帽子安慰自己,嘴炮一下就想矇混過關,
這就是"自稱"只問是非不問藍綠的水準嗎?


黃世銘、特偵組,有無違反通訊監察法第5、18、27條實在是再清楚不過,
但 ...
說真的! 違法監聽是錯,不過如果真能因此查到什麼 " 那人民還是多少能接受的 " 但向總統洩漏案情實在不妥 " 造成人民質疑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還有看了大大發公正文,並且對法律也有不錯的認知,那不知道對下述報導有何看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new/20130918/260637

PS當然,裝客觀的民眾未必有此思維而總是當政治筆戰工具,
通篇文章不見任何"實質問題的討論",
看來跟這樣的極端顏色主義者談憲法、法律、正當程序是我想太多了。

說的好!  有些人就愛裝客觀,但通篇盡在諷刺族群,看來跟這樣的極端本土主義者談時事實在是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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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3-9-25 22:32 發表


其實這就是刑訴證據法則在講的"權衡理論"的問題, 程序違法所取得的實體利益間的緊張關係,
但本案相當明顯的是"程序違法遠不值得保護",更遑論所違之法不單只是刑訴法的程序規定,更包括通訊監察法的刑事處罰規 ...
我嗎? 我不是法律專家,可不想打腫臉賣弄現有法律知識!
柯在該案會成立背信的根據是?  <--這問題還是留給大大去質疑檢察官起的述原因吧!
不過已一個普通觀眾(人民)來說,比起背信我更在乎的是司法關說! 就像我之前說的,林秀濤身為檢察官居然怕測謊....也因為怕被測謊結果提共假證詞....光這點就讓人懷疑!  這點就像我說一點都不在乎監聽(我上篇解釋過),在乎的是檢察官根本不該向馬透漏情資,事後再解釋立法院長敏感身分才向總統匯報 " 這理由誰信? "

PS PLUS有法律茶水間妳要想和其他法律人探討可以去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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