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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交通事故相關處理

請問一點,我朋友去年開車與機車發生車禍,結果北平東路判我朋友應注意未注意,請問甚麼叫做(應注意未注意)我朋友直線開得好好的結果機車騎來撞,我朋友要如何去注意???謝謝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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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cpofabr520 的帖子

感謝大大寶貴的知識,我朋友現在花3000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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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發生交通事故警察做筆錄的時候會問雙方說是誰打110報案的呢?請問是哪方報案的有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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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板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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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yever2 於 2010-4-13 07:24 發表


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意思就是說

應該要注意的,但卻因為沒注意而發生的

所以是屬於過失。

直線開得好好的不代表無過失,是否有超速? 闖紅燈? 等等違例?
對方呢? 是否在交叉路口? 有無減速?(在交叉路口 ...
我朋友與機車同為新生北路往北方向(民族東路口)我朋友紅燈變綠燈後就起步準備上新生高架往士林方向,然後機車從最外線往最內向切過來(機車要往中山北海霸王方向)然後就碰撞了,機車騎士住院開刀,(機車沒2段式左轉)現在機車已經提告了,我朋友也去中山分局偵四隊作筆錄了,等法院開庭(如果有最新發展再PO文請教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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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肉膏偉 於 2010-4-12 23:37 發表
感謝大大撥空打這篇文章,小弟受益良多
小弟想請教一下,我霸跟對方發生車禍,現在對方已經提告
我有看過肇事鑑定,我爸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是有違反交通規則
那這樣我爸會被定罪嗎?還請大大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如果對方有受傷妳爸就可能有刑事與民事的官司,刑事方面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申請服勞動役,這樣刑事方面就解決了,民事方面對方要求金額如果你爸無法接受,聽說只要2年內法院查不到妳爸的名下財產,2年後就算你爸在有幾億的財產對方也無可奈何(趕快先請你爸過戶房子給你的名下,然後銀行存摺不要有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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