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今日在單黃線雙向道上開著車 靠著內側 行駛
於某巷口前確認對向車道無車 減速左轉 約~1/3 ~ 1/4 車左前輪已越過黃線
突然感到車身被撞 此時有一
同向車道機車 從我左後方 撞上來 撞到我的前座門板
道路圖示如下
想請教
因此道路僅為雙向 單黃線 故無快慢車道之分
我知道轉彎車輛必須禮讓直行車輛
但
1 後方車輛快速撞上前方車輛 因可判定後車
無保持安全距離
2 此一車道雖無快慢之分 但 我靠著內側行駛 且 機車本因行駛
道路右側
此兩點為我認為對方也需擔任部份責任
目前
我已先行承擔其機車維修金額和該日的醫療費用
且也附贈慰問紅包
不過對方所提出和解金額過高
故 我暫時錄完筆錄之後 和對方提出暫緩和解
由於肇事鑑定需等一個月之後
所以想請教各位
我可以用怎樣的絕對優勢立場
來談判降低其和解金額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