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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檳榔攤拉下鐵門之前與之後

猥褻本來就是係屬不確定之法律觀念.端看個人的保守程度跟道德觀
先撇開是否有妨害風化之說.警察在無搜索票的狀況下.本不能進入
一般民眾之住所.當主人請求離去時而不離去.是否以構成306-2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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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執行公權力.沒搜索票也不能隨便進入民宅這是不可爭的事實
在說如果是拉下鐵門後的私人領域.要脫光也是個人的行為.員警這
時如無搜索票.進入拍照.有可能會夠成妨害秘密罪的問題員警只能
在拉下鐵門前檢舉而已.如過程有爭議1切依法處理.上訴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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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刑罰太輕.也只能說是依法行事.如有爭議或不滿.只能請那些偉大的國會議員修法...沒辦法.法治國家1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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