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繳稅養公務員 基於「勞工是主 公僕是僕」 主人薪水應高於僕人
現在的勞工起薪是22K 公務員卻是32K
公務員的薪水來自勞工 但是起薪卻比勞工高快一萬 這公平嗎?
勞工出錢繳稅養公務員 就是要公務員好好服務勞工 做好僕人的工作
結果僕人的薪水竟高於主人… 這些老師、警察、軍人、消防員…不覺得羞恥嗎?
尤其設了一堆國家考試 難考的要命 分明是在圖利會讀書的族群 也做的太明顯了吧!
基於公平正義 應該反過來 設定勞工起薪32K、公務員22K 以符合主僕身份
在民主國家 本來就應該要以民為主 以勞工為尊 馬政府難道連這麼淺的道理都不懂?下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