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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犯罪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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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進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獲實施後及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凶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者,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所以大大你就放心的追吧,若嫌疑人有受傷可以依正當防衛免除刑責,但防衛不能太過當喔
甚至你用車去攔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把你車撞壞了,政府也是會幫你出錢修車的。
只要你不是警察,都OK的! 媒體會報導你是英雄、良好市民。
警察,媒體就會說執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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