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相關處理
大家好~~~先自我介紹一下
本人是交通事故專責處理人員,雖然還很菜,從畢業至今(不到4年)處理過的交通事故案件也不下於1000件,下面就分享我本人處理交通事故的相關程序及方法。
(每個警察、個個縣市處理交通事故的方法不盡相同,但程序大多一樣,以下分享本人想法。也請各位大大不要套用至其他警察機關上,好心分享,不要害我。相關法條請自行參閱)
壹、交通事故分為:
一、A1:當場死亡或24小時以內死亡。
1、會涉及民法損害賠償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公訴)等
2、肇事現場決對不准移動(救護傷患除外)。
二、A2:有人員受傷或24小時死亡。
1、會涉及民法損害賠償及刑法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不告不理、告訴期限自知悉六個月內)等
2、肇事現場盡量不要移動(救護傷患除外)
三、A3:單純車損、財損。
1、僅有民法損害賠償等
2、移動前,請先標繪車輛位置後移動,不要用噴漆污染道路,用石頭、磚塊、粉筆等等標繪。(警察是不會用噴漆固定車輛位置,而且也有規定不能用噴漆),有些A3現場未移動會被開單,但大多不會,因為都發生交通事故,我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有被開紅單,請不要說警察怎樣,我們只是依法行政,法條不是我們定的。
貳、
不管分幾種,保險公司的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甲式、乙式、丙式險等等,則不是我專業上的問題,請詢問保險公司。
𠁎、
一、警察機關僅對於民法、金錢是不介入,若要提告請自行至法院詢問相關書狀提告。
二、警察為中立處理交通事故案件,不當交通事故和解見證人、和事老,但也許會說一些方法給當事人參考,但絕不會分析對錯,因為每件交通事故的環境、條件都不一樣,也許有些警察會說出來參考,但大部分的警察是不會說的,因為被當事人害過(我們說出來參考,結果被當事人打電話給另造當事人說警察都說你錯,很多警察好心說出參考,結果被害到)
所以我處理車禍是絕不會說,警察也不是法官、檢察官,無法正確準確判斷誰對誰錯(假如警察有這個權利,我們也不會拍照、畫現場圖了)警察到場只是做交通事故相關採證,以玆後續有訴訟之用。
三、若有發生,不要逼問警察誰對誰錯,我們不是不知道,是不能說,這點求饒大大幫幫忙吧!!
四、要知道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可以向交通隊交安組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目前是免費)或車鑑會申請鑑定(需要三千元),初判表僅當事人參考之用,在法庭上是依車鑑會的鑑定為主。
五、肇事責任可分為下列三種
1、主要肇事責任、次要肇事責任
2、同為肇事責任
3、無肇事責任、完全肇事責任
六、該件交通事故所有損失(含車損、醫藥費等等)均以肇事責任由雙方分擔(無肇事責任則不用分擔)
七、發生交通事故,警察到場處理會開立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該聯單則為交通事故證明及報保險所用,請不要誤以為刑案的三聯單。
八、發生交通事故後請雙方當事人自行聯絡調解事宜,不要請警察代為連絡,誰打給誰並不會影響交通事故的肇事責任。
九、道義責任(法律無道義責任),對於受傷的當事人會說另造當事人都沒關心慰問而向警察抱怨,其實我們處理車禍都會建議關心慰問,但無法強迫當事人一定要做。但很多交通事故會告到法院,大都是沒關心慰問(所謂沒誠意)、不出面、或金額談不攏才提告。
我建議是雙方先理性協調,或送調解會進行調解,送到法院,雙方當事人並不會比較吃香,反而會因訴訟攏長而感覺更煩,訴訟要請假開庭,光那些時間賺的錢都足夠賠償交通事故所損失的金額了。
打到頭好暈∼∼∼睡覺先
有其他問題也可以發問,我有空會回。
全部純粹參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