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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這樣犯什麼罪呢?

有一戶在鐵絲網上通高壓電      應附有注意之義務       對可能造成別人誤觸高壓對而生死亡之結果應可以預見

如出於防衛小偷之意而設置   則亦有防衛過當之問題    (因為生命法益高於財產法益)

亦要考慮有無殺人故意   而成立殺人的不純正不作為犯  或過失殺人的不純正不作為犯

就算鐵絲網沒通電者亦同

以上是小弟淺見= =       可參考25上1238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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