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司法正義.不再是正義時..當百姓的該如何自保.
一群狗官.官官相護.這一群兇手或許還住在豪宅.領著百姓辛苦繳稅的月退俸.
正再竊笑著.....你奈我何!!只因我們"思想正確" "功在黨國"
你門這些死老百姓也只能...."狗吠火車" "謀殺一個台灣子弟"又算什麼.
台灣人...這一口氣能吞得下去嗎?
難道只能這樣吞下去.台灣人民不應該站出來嗎?
人民應該給這個政府壓力...如不再出聲音.如不再站出來.
以後難保不會再有千千萬萬的江國慶.
當民氣可用..應當有人帶領..走上街頭來抗議.
利用人民的力量.讓謀殺江國慶的這一干劊子手繩之於法.
然而這一切都無法獲得正義時.....
[私法正義]也是一種手段.
請記得..以色列到今天還在全球追緝納粹餘孽.
「歷史是不需被原諒的」
[ 本帖最後由 bm6dso 於 2011-5-26 20:0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