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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強制猥褻

「朋友」=自己 ,還滿好用的方法,要是犯法的話就快去認罪,而不是找籍口脫罪或是想減刑,
希望樓主痛定思痛悔改,或是勸戒你那「朋友」,回頭是岸。阿彌佗佛!
ps:若有不當猜測或聯想,請勿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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