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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個真的很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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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01473629 於 2009-8-18 01:30 發表
奇怪了,她是台中市市長夫人
是官嗎?
怎麼會說:對不起,我來晚了???

她早來,可以幹什麼?
她晚來,又幹了什麼?

她可以指揮救災?她可以動手救人?
她有這個權限或力量嗎?

寵壞?人家現在需要的是實質幫助 ...
怎樣都有話講, 是"官" 才能到現場嗎? "有權"才能到現場嗎?
基於人道立場 不管是誰, 只要不影響救災, 去關懷一下又有何錯?
況且到的是收容所 又是礙到誰啦, 要有同理心是可以理解, 但也不用不分青紅皂白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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