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台灣] [問題] 承租人賴著不簽土地新租約.卻繼續當2房東將地面建築租人

出租人於租賃關係存續中死亡,其出租人之地位及租賃物所有權,
於遺產分割前,固由其繼承人全體承受(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1064號要旨)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固不適用民法第四四九條第一項之期限規定,

依發帖內容,租約已經屆滿,
出租人有要求另訂新約,不適用民法第四五一條規定,
原租賃契約既已消滅,
看到賴在自家土地不走的人,
該怎麼做,就不必多說了吧。
退而求其次,縱令有默示更新的情形,

未定期限之租賃契約,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除非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四五○條第二項)。

應該沒有這種習慣啦。

發帖者說租約已經十幾年了,承租人蓋的又是鐵皮屋,
推測沒有辦理地上權跟保存登記,
最單純的情形,先請轉租之房客返還無權占有,

原來的承租人有壓力,態度就會不同了。
請參考。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