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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趙介佑開槍只依社維法處理 黃暐瀚痛批:竟和拿國旗同罪 [打印本頁]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21-5-4 19:47     標題: 趙介佑開槍只依社維法處理 黃暐瀚痛批:竟和拿國旗同罪


因販毒而遭收押的趙介佑(中)日前出席北投義警大隊聯誼活動。

曾在蔡英文2016年競選總統期間,擔任她台北市競選總部顧問的趙介佑,日前因涉販毒、詐欺遭地檢署聲押獲准。近期更傳出,趙介佑2018年間在北投分局,和一名入獄服刑的男子碰面,並拍照上傳臉書。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29日於節目「新聞大白話」表示,「我們人民保母到底變怎麼樣?大家掛勾在一起了嗎?」

黃暐瀚表示,一個已經被關到監獄的犯人被借提出來,到北投分局進行偵訊,一般人最多僅在外頭揮手、問好,趙介佑卻能拿著便當走進去,與對方近距離會面、照相,甚至打卡。現在不只中崙派出所、松山分局有問題,連北投分局也是,「全台灣警察是怎麼回事啊?我們人民保母到底變怎麼樣?大家掛勾在一起了嗎?」
除趙介佑會面借提犯人外,台北市北投區大同街某便利商店在2018年間發生的槍擊事件,也與趙介佑有關。趙介佑當時前往北投某超商購物,因將車輛停防路間遭後方車輛按喇叭,拿出槍枝對空鳴槍。事後警方在現場查獲道具槍殼,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對此,黃暐瀚表示,近期一名男子因在總統蔡英文車隊經過嘉義縣水上鄉時揮舞國旗,遭水上警局也依《社會秩序維法》法辦,竟和趙介佑在北投區大同街開槍一樣。



路旁揮國旗「歡迎」總統車隊竟被辦公共危險?檢不起訴

方姓男子今年1月22日上午,見總統車隊經過嘉義縣水上鄉路段,他站路旁持國旗搖晃,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檢訊後認為,方男行為未造成交通不便,也未達損害せ壅塞道路程度,依法做不起訴處分。

方男日前將收到的不起訴書,傳給友人看,友人對「路邊揮舞國旗也涉公共危險?」直言離譜,還好檢察官明察秋毫,做不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55歲方姓男子,今年1月22日上午9時許,在水上鄉龍德村十一指厝113號前,見總統車隊行經該處,即手持伸縮棒懸掛中華民國國旗,向機車道及慢車道上方揮舞,嘉義縣警方認為,方男做法造成公眾往來危險,經請示值日檢察官,訊後移送法辦。

檢方偵訊時,方男堅決否認有任何妨害交通安全,或造成危險狀態行為,指當時是在歡迎中華民國官員,他認為中華民國官員看到國旗都會喜歡,而且他的國旗是向上揮舞,不會造成公眾往來車輛危險。

檢察官檢視監視器,發現方揮舞國旗是45度角向上揮舞,且路旁有機車通過;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要有具體危險,損壞、壅塞、造成公眾往來危險,或造成人車不能、難以通行,可能發生危險行為方能成立,方男行為未達到該程度,依法做不起訴處分。


方姓男子今年1月22日上午,見總統車隊經過,他站路旁持國旗搖晃,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作者: gdj1977    時間: 2021-5-4 20:30

這劇情不是"絕命毒師"炸雞店老闆大毒梟的手法嗎?
看來貪汙民進黨台奸趙家的販毒事業做很大阿
貪汙台奸民進黨真是一直販毒一直爽阿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21-5-4 21:48

[youtube]HXTCEHW_T8M[/youtube]
作者: 2netneto    時間: 2021-5-4 23:02     標題: 00

開槍只依社維法處理 和拿國旗同罪
作者: funhave    時間: 2021-5-5 12:00

看來中華民國氣數將盡
作者: vul3ej8    時間: 2021-5-6 14:41

這樣就看出來
民進黨的國旗是什麼形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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