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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台大宅王殺女友吻屍 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打印本頁]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20-6-17 18:51     標題: 台大宅王殺女友吻屍 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綽號「台大宅王」的碩士張彥文因砍殺前女友47刀再侮辱屍體,一審判張無期徒刑,二審改判21年6月有期徒刑。更一審改減為15年徒刑。最高法院更二審今(17)日認為,本案過度殺戮,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張彥文強制性交、汙辱屍體等6罪已判決定讞,已入監服刑;另犯強制、恐嚇、侵入住宅等罪,合併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二審定讞,全案剩殺人罪未確定。張彥文就讀台大時曾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被網友封為「台大宅王」。他於2013年認識林姓女網友,交往且同居但兩人因個性差異常起爭執。

2014年9月兩人赴日本旅遊,張彥文懷疑女方另結新歡,2度性侵得逞且強拍裸照,林女返台後堅持分手。同年9月張彥文帶2封訣別信攜刀前往林女住處埋伏,想復合未果,當街砍殺對方47刀至死,更親吻其屍體又自殘。路人見狀趕緊報警處理。

一審台北地院審酌相關事證,加上張男坦承犯行,認為他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認定張男是臨時起意,且張與林女家屬達成1145萬元和解,因此法官依性侵2罪各判張3年2月、侮辱屍體罪7月,加上殺人罪15年,共判刑21年6個月;恐嚇等3罪則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最高法院認為應查明張男是臨時起意還是預謀殺人,發回更審。更一審時認定,張屬預謀殺人,因對愛情的觀念偏差,才會以此方式解決問題,再犯可能性低,殺人罪維持15年刑期。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張犯後持刀背自殘,更一審未調查清楚,且以空泛的理由改判15年,未說明清楚量刑的理由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更二審今日宣判,改判無期徒刑。合議庭認為張準備好訣別信,認定是預謀殺人,且有一命還一命想法,事後雖已和解,但對死者父母而言,女兒在光天化日之下遭殺害,金錢也無法彌補,且精神鑑定結果也正常,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作者: luke18169    時間: 2020-6-18 15:26

殺人魔不用判死刑,台灣真是殺人的天堂.最大的幫凶就是法院.鼓勵殺人.
作者: hsiaotm    時間: 2020-6-21 07:37

有錢能使鬼推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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