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會]
手遊怒罵豬隊友 國二生挨告
[打印本頁]
作者:
jokk77
時間:
2017-10-31 08:48
標題:
手遊怒罵豬隊友 國二生挨告
中時電子報2017年10月31日 上午5:50
玩線上遊戲罵人,小心挨告!國中二年級學生「阿豪」(化名)玩手機對戰遊戲「傳說對決」,卻在對戰中慘敗,他認為是「豬」隊友害的,在遊戲中怒罵隊友「腦殘」、「垃圾」等不雅字眼,豈料,1個多月後,竟收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通知書,才知當時的氣話成了證據,想賴也賴不了。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8至9月共函送7件高中職以下學生涉及妨害名譽案件,其中多為在網路遊戲中,怒罵隊友或對手,年紀最小的是國中二年級,其他以高中職學生占多數;另還有一件是國小五年級學生當眾怒罵對方遭提告。
新北2個月移7件
警方調查發現,引起糾紛的遊戲類型多以對戰為主,如電腦遊戲「英雄聯盟」、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等,學生自行選定角色後,由系統隨機配對,兩隊人馬PK對戰,每隊3至5人,由於需要隊友互相合作,其中一名隊友疏忽,就可能吞敗。
據悉,阿豪認為,隊友動作慢,只顧進攻不防守,是標準的「單機型」玩家,完全忽略合作對戰精神,即將吞敗時,他在群組聊天室中痛罵隊友是「腦殘」、「垃圾」,甚至還怒嗆隊友不會玩,就快點刪遊戲,隊友一怒之下,竟暗中蒐證提告妨害名譽。
另外,家住新莊的高中生小華(化名)被不認識的隊友從外縣市提告,收到通知後,才知道是線上遊戲闖的禍。小華跟一名新手玩家組隊團戰,但新手玩家不會玩,頻頻死掉,小華不滿痛批他是「低能兒」、「廢物」、「廢渣」,同樣遭對方提告妨害名譽。
氣話被暗中蒐證
律師張維倩表示,在網路遊戲中怒罵隊友涉及妨害名譽中的公然侮辱,構成要件是3人以上即可成立,雖然在遊戲世界中只有暱稱、代號,但仍可藉由帳號對應到真實身分,旁人就可得知是在怒罵誰。
她強調,過去的案例中有網友在PTT怒罵網友,雖然只有帳號ID卻統統吃上官司,因此,只要帳號可對應出玩家真實身分,就可能挨告,網路虛擬世界發言同樣要謹言慎行。
作者:
stanley5
時間:
2017-10-31 09:24
不管是現實還是虛擬世界
人都該懂得謹言慎行
作者:
et0078
時間:
2017-10-31 10:23
我是覺得台灣在這方面
有點矯枉過正了
反而殺人販毒搞詐騙的
卻又輕輕放過
作者:
ZXCBNM30
時間:
2017-10-31 12:33
我記得之前新聞不就有報導過
有人靠這個賺錢 故意上網引人誘罵
然侯提告 最後收取和解金
只能說 如果不能罵人 直接叫遊戲公司 封鎖文字 就好了
而且 手游 線上遊戲 只要在台灣哪個 ip 查不到
這就是告訴我們 遇到天兵隊友
只能說 不會玩 就快刪遊戲 不要來害人 類似這樣嗎
作者:
Mstar
時間:
2017-10-31 16:31
該管的管不好 該做的做不到
這就是現在的政府
作者:
gkbase
時間:
2017-10-31 17:22
挨告歸挨告,判決結果又是如何才重要吧??
作者:
eric7023
時間:
2017-11-23 19: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歡迎光臨 PLUS28 (http://plus28.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