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會]
酒駕撞傷人「沒代誌」? 醉男昨被訴
[打印本頁]
作者:
jokk77
時間:
2016-11-11 06:57
標題:
酒駕撞傷人「沒代誌」? 醉男昨被訴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1月11日 上午5:50
基隆市1名吳姓醉男今年9月酒駕途中,遇上警方攔檢發展成追逐戰,雙方在市區追逐近2公里,期間醉男迎頭撞上1名婦人,使得婦人腰椎爆裂,但醉男被逮後卻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直說「沒什麼代誌啦!」,讓警方相當傻眼。
基隆市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副所長張發仁、警員羅祜辰等人,今年9月9日凌晨巡邏經過仁二、愛一路口時,見一輛黑色轎車違規右轉,立刻上前攔查,發現吳姓駕駛臉色漲紅,疑似酒後開車。
吳嫌因心虛加速逆向逃逸,途中甚至撞傷1名婦人,這名婦人送往醫院急救發現腰椎爆裂,有生命危險,而吳嫌最後撞上橋墩仍想脫逃,遭員警連開2槍,再用警棍擊破車窗拉出駕駛座當場逮捕。
吳嫌經酒精濃度測試後,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6毫克,等於是爛醉程度,但卻顯露出不在乎模樣,被警告知他將人撞到重傷時,還回答:「這也沒什麼代誌!」訊後遭移送法辦,昨天偵查終結,檢方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將吳嫌起訴。
作者:
foxelf
時間:
2016-11-11 10:10
酒駕的刑責是不是該檢討了
怎麼還是一堆人酒駕
抓到了還一副不在乎的樣子
作者:
cellokey
時間:
2016-11-11 11: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ommss456
時間:
2016-11-11 12:29
酒駕???罰錢嘛
撞到人?賠錢嘛(還不一定要付全額)
老子我有錢....咬我啊??
作者:
bluespace168
時間:
2016-11-11 12:38
又如何,反正一定是輕判~~~~最後一定是「沒代誌」。
法官去撞死好了。
作者:
kuf
時間:
2016-11-11 15:45
酒駕罰則 這些醉客有怕過嗎
一直酒駕證明了答案
作者:
lindaps3
時間:
2016-11-11 16:50
就罰他去洗大體吧~
作者:
舞冰月
時間:
2016-11-11 22:09
酒駕錢罰一罰就沒事了 誰會怕阿
歡迎光臨 PLUS28 (http://plus28.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