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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倒車猛撞加油站長 老婦辯:腳抽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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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k77
時間:
2016-8-20 06:32
標題:
倒車猛撞加油站長 老婦辯:腳抽筋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8月20日 上午5:50
花蓮市1名60歲的謝姓老婦,17日一早開車至重慶市場採買普度用品時,因停在加油站內空地遭鍾姓員工勸阻「私人土地,不能停車!」謝婦在倒車時疑誤踩油門,高速將鍾女撞飛,目前還在加護病房救治中,謝婦向警供稱剛好「腳抽筋」,才會不小心傷人。
中正派出所副所長江奉麟表示,17日上午8時許,一名謝姓婦女下車購買中元節普度用品時,遭鍾姓女加油站長(30多歲)勸阻說「這裡不能停車」,雙方疑似發生口角衝突,從監視器畫面發現,謝婦上車迴轉倒車時,疑猛踩油門,正好撞倒在洗車機前的鍾女。
高速撞擊造成鍾女頭部著地,重傷送往門諾醫院救治,並波及另一名黃姓女員工左手脫臼。謝女向警供稱「不小心!」車子後方有高低差陡坡,因此油門踩大力了一點,並沒看到車後方的鍾女,加上想煞車時太緊張剛好「腳抽筋」,並沒有傷人意圖。
附近民眾表示,重慶市場因停車空間有限,民眾貪圖方便,違規停車嚴重,買菜時間附近交通相當混亂。警方至現場勘查,未發現加油站有明顯陡坡,對謝婦供詞持保留態度,由於鍾女尚在加護病房無法製作筆錄,警方目前將進一步追查其他證人,全案朝過失傷害方向偵辦。
作者:
pennycarter1
時間:
2016-8-20 08:46
年紀太大應該要再重考駕照
作者:
Mstar
時間:
2016-8-20 08:46
騙誰啊 敢上測謊氣器試一試嗎!!
作者:
janlove
時間:
2016-8-20 09:05
這超扯的.人家不給停就惡意衝撞.下車時還蠻不在乎.等到發現被害人很嚴重時才推託腳抽筋
作者:
hope3344
時間:
2016-8-20 12:25
這樣還算過失傷人?根本是殺人未遂!!!!
這種人真的該重判!!!可惜台灣司法恐龍實在太多...。
作者:
舞冰月
時間:
2016-8-20 16:02
惡意就惡意還在避重就輕
作者:
tv11111
時間:
2016-8-20 16:03
老年人出問題也不無可能
作者:
luke18169
時間:
2016-8-20 19:34
這女人想殺人.
作者:
caci2831
時間:
2016-8-20 23:18
放回加油站 全身潑汽油 點火 結束
作者:
thoo321
時間:
2016-8-21 01:47
thank a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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