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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會] 倒車猛撞加油站長 老婦辯:腳抽筋 [打印本頁]

作者: jokk77    時間: 2016-8-20 06:32     標題: 倒車猛撞加油站長 老婦辯:腳抽筋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8月20日 上午5:50
花蓮市1名60歲的謝姓老婦,17日一早開車至重慶市場採買普度用品時,因停在加油站內空地遭鍾姓員工勸阻「私人土地,不能停車!」謝婦在倒車時疑誤踩油門,高速將鍾女撞飛,目前還在加護病房救治中,謝婦向警供稱剛好「腳抽筋」,才會不小心傷人。
中正派出所副所長江奉麟表示,17日上午8時許,一名謝姓婦女下車購買中元節普度用品時,遭鍾姓女加油站長(30多歲)勸阻說「這裡不能停車」,雙方疑似發生口角衝突,從監視器畫面發現,謝婦上車迴轉倒車時,疑猛踩油門,正好撞倒在洗車機前的鍾女。
高速撞擊造成鍾女頭部著地,重傷送往門諾醫院救治,並波及另一名黃姓女員工左手脫臼。謝女向警供稱「不小心!」車子後方有高低差陡坡,因此油門踩大力了一點,並沒看到車後方的鍾女,加上想煞車時太緊張剛好「腳抽筋」,並沒有傷人意圖。
附近民眾表示,重慶市場因停車空間有限,民眾貪圖方便,違規停車嚴重,買菜時間附近交通相當混亂。警方至現場勘查,未發現加油站有明顯陡坡,對謝婦供詞持保留態度,由於鍾女尚在加護病房無法製作筆錄,警方目前將進一步追查其他證人,全案朝過失傷害方向偵辦。
作者: pennycarter1    時間: 2016-8-20 08:46

年紀太大應該要再重考駕照
作者: Mstar    時間: 2016-8-20 08:46

騙誰啊 敢上測謊氣器試一試嗎!!
作者: janlove    時間: 2016-8-20 09:05

這超扯的.人家不給停就惡意衝撞.下車時還蠻不在乎.等到發現被害人很嚴重時才推託腳抽筋
作者: hope3344    時間: 2016-8-20 12:25

這樣還算過失傷人?根本是殺人未遂!!!!
這種人真的該重判!!!可惜台灣司法恐龍實在太多...。
作者: 舞冰月    時間: 2016-8-20 16:02

惡意就惡意還在避重就輕
作者: tv11111    時間: 2016-8-20 16:03

老年人出問題也不無可能
作者: luke18169    時間: 2016-8-20 19:34

這女人想殺人.
作者: caci2831    時間: 2016-8-20 23:18

放回加油站 全身潑汽油 點火 結束
作者: thoo321    時間: 2016-8-21 01:47

thank a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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