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會現象]
要6萬被拒 少年找友痛毆母「面目全非」還割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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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亞伯•奈特羅德
時間:
2016-5-24 12:01
標題:
要6萬被拒 少年找友痛毆母「面目全非」還割喉
▲弒母的向姓少年。(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一名16歲向姓少年,23日跟母親索討6萬元零用錢,被拒後竟惱羞成怒,
找來17歲李姓友人用拳頭痛毆母親致面目全非;向見母親奄奄一息,還用水果刀割喉,導致其傷重不治,和友人搶走財物逃逸
。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經6小時的漏夜追緝,已經逮捕涉案的兩名少年,正在進一步釐清案情。
來源:ETtoday 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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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子不肖,寵豬舉灶
』
十六歲就如此兇殘,還有教化可能?
當是求處死刑
殺害直系親屬,還有教化可能嗎?
廢死團體要不要出來解釋下?
該不會還要再給一次機會吧?
蔡女夥同男友殺母案,法官都可以用
在校成績良好說有再教化可能
了
真的,很擔心這個會不會這樣
更何況是十六歲,諸如
再給一次機會、年少無知的屁話
都會出來了
作者:
lokk
時間:
2016-5-24 15:05
不用教化
也不用看幼稚園時期的操行成績好不好
依刑法規定未滿18歲須減輕刑責
就是未滿18歲是沒有被判死刑的
就算無期徒刑 25年後也有非常大機會假釋
台灣人準備養他一輩子吧
作者:
snowpp
時間:
2016-5-24 19:08
晚上新聞加料…
14歲時就曾開瓦斯想來個瓦斯漏氣或其他原因讓他娘一氧化碳中毒死死…
可惜沒成功…
然後這次直接親手確認?
殺害尊親長就算有教化可能就算其他家屬諒解應該也沒必要省那幾塊錢的子彈吧~~
警政/司法人員還是需要練一下槍打一下靶練一下準頭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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