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落葉飄楓 於 2014-4-13 22:12 發表
我比較覺得諷刺的是,白色正義聯盟口口聲聲說為了警察太辛苦,所以不希望他們太累,特地跑去慰問弄了一齣很矯情的濫戲,在廣場集合時有人去現場舉牌說支持警察組工會捍衛自行權益的反而被趕走。
很多人覺得警察辛苦 ...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4-14 08:13 發表
首先奉上故事一則
以前有個殺人犯在被警察押解得過程中跟警察說
"你們都要感謝我,要不是我的話,你們早就失業了,不然就是剩下扶老婆婆過馬路的功能"
警察聽了以後就回他"我甘願只剩下扶老婆婆過馬路的功能"
...
原帖由 katonatsuki 於 2014-4-14 16:30 發表
方仰寧並無違憲..集會遊行法第十一條..前3項已經修正過..把大法官認為違憲的(之虞)2個字拿掉了..公投聯盟違規事實如此明確..並不符合釋憲內容保障範圍
原帖由 williamkao 於 2014-4-14 20:41 發表
誰說沒人贊成包圍中正一分局的?! 我就很贊成啊!
進得廚房就別怕燙 沒人強迫你去當警察對吧!
警察也有人權! 可是應該是去向政府爭取 而不是向人民!
根本是本末倒置...真是搞不清楚狀況且奴性堅強
這樣就真的要怪 ...
原帖由 saca1029 於 2014-4-14 20:53 發表
中華民國被大陸跟台灣本土化兩面夾攻
國民黨不反共了 被摸頭瞭
剩下台灣本土派 獨木難撐阿
只能祈禱大陸快開放政黨
這次學運就是民主保衛戰
這些年輕人證明台灣還能撐住民主50年阿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4-14 21:25 發表
台灣能不能有未來50年的民主我不知道
我只能確定能證明台灣可以撐住民主50年的人,不是參加學運的那票人
而是不論時間地點都正在為了自己的未來而全力雕塑自己的廣大學子
是他們確保台灣的未來還能在世界上保有 ...
原帖由 katonatsuki 於 2014-4-14 21:29 發表
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集會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公投聯盟在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廣場和破壞立法院 ...
原帖由 williamkao 於 2014-4-14 23:45 發表
這句話應該先去對馬英九說才對!
還有 不要把沒出聲 沒站出來的人 往自己身上灌水
這樣嘴砲 會沒完沒了...xd
我們這票人?! 這些我們 在330那天就有超過50萬...呵!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4-14 08:13 發表
現在也有人問阿!違法跟違憲哪個嚴重?
憲法只是一個綱要而已,憲法讓你可以集會遊行
但是不表示可以用集會遊行去妨礙別人的自由通行
就好像憲法給予媒體新聞自由
但是不表示媒體可以去偷拍任何人洗澡阿!
這時候有人會說但是集遊法根本就違憲
那麼現在的"兵役法"和未來要推的"募兵制"也都違憲阿!
憲法規定是"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
但是兵役法卻限定男性公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更不用說募兵制跟義務役可是大大不同
為什麼就沒有一群傢伙站出來"靠北"違憲?
...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4-15 07:31 發表
如果你想要"對牛彈琴"你就去吧!
我個人對這種無意義的事情沒興趣
我甘願把這種精力放在規勸"可能有機會"的人身上
而且灌水?你覺得有灌水嗎?往自己身上灌水?
我有說他們不支持學運嗎?有的話請舉出
在加油站 ...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4-4-15 15:13 發表
半瓶水還是別瞎舉例才不會被看破手腳
大法官釋字490號解釋早已說明兵役法第一條不違憲,
這在法律圈甚至一般生活經驗已經成為"常識",
當然,此解釋有許多批評,但至少在目前沒有挑戰的空間,
舉出這種例子在此 ...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4-15 16:41 發表
丟個兵役法當煙霧彈,後面再打真的砲彈
還真的命中了!哪來許多批評阿!不就是"性別歧視"的問題而已嗎?
那種婦團有事沒事就拿來當藉口的理由就自動忽略了吧!
我#10最後的那段紅字才是我的重點所在,都紅字標明了還 ...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4-4-15 17:49 發表
呵~ 該釋字本來就有問題,並未說明到底男女是如何"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以致得以差別待遇,
但現行釋字就是如此,也未見有人再挑戰,
1.樓上那篇難道是在挑戰釋字490號解釋之意?
完全看不出。
至 ...
原帖由 katonatsuki 於 2014-4-15 16:45 發表
公投聯盟路權是一次申請一天..每天申請嗎..當然不是..他們是一次申請長時間..原本集會活動申請到4月19日..但蔡丁貴在期間多次率眾滋事..還阻撓立委開會屢屢違法..才被警方廢止集會許可..哪一條憲法可以允許..一直違 ...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4-15 18:54 發表
看不出來就算了,反正也不太想跟你解釋太多
何況大法官如何解釋是大法官的事情
這一位大法官這樣解釋下一位就絕對會這樣解釋?
我只知道自由權互相干涉之下就該彼此節制尊重
依靠著憲法在字面給予自由,就以為可 ...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4-4-15 19:44 發表
講那麼多..
原來只是"憑感覺"的泛泛之論..
與"法律、憲法"完全無涉...
當然一般人也是可以評論,
不過在完全不懂的情況下搬出憲法、法律來高談闊論...
只是裝內行是唬不了法律人的...
騙騙沒有核 ...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4-15 20:31 發表
沒有核心思想?你確定?我跟你的核心思想在這幾篇文當中不是已經很清楚的知道不一樣了嗎?
我認定"自由妨礙到別人的時候就要彼此尊重,嚴重妨礙時甚至是不擁有自由"
你認定"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天大地大我的自 ...
原帖由 katonatsuki 於 2014-4-28 16:59 發表
如果他們也像蔡丁貴公投盟一樣..從2008年起就在立法院周遭率眾滋事..多次違反集遊法妨害公務社會秩序和公共危險的話..應當通通抓起來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4-4-28 13:08 發表
想不到你還有在回啊?
我實在不懂一個對法律、憲法一知半解,而導致說法一變再變的人到底還能掰出什麼?
自己對這方面不求甚解竟然還好意思在此大放厥詞,
如果連"利益衡量"都無法操作,
而直接以"非專業性" ...
原帖由 katonatsuki 於 2014-4-29 09:49 發表
五年來蔡至少違反12次集遊法..2次妨害公務等等..還拉倒孫文銅像毀損公物有的沒的..警察放水放的這麼嚴重..如果是我老早就被關起來了..有背景的人果然不一樣
白衫軍有像公投盟屢次違規的話再說..這世上還有比你更雙 ...
原帖由 78075 於 2014-4-30 07:16 發表
白衫軍白狼路過違反集遊法,妨礙公務,暴力傷人,白衫軍路過去中正一又違反集遊法.
白衫軍哪次被法辦?
犯法就是犯法都該抓不在犯幾次法!
兩套標準的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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