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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快訊/英商林克穎潛逃案!!~英警方逮捕羈押愛丁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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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忘記帳號
時間:
2013-11-20 15:31
標題:
快訊/英商林克穎潛逃案!!~英警方逮捕羈押愛丁堡!!~
2013年11月20日 下午2:5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英商林克穎撞死孝子棄保潛逃案,
目前傳出的最新消息是,
他已遭英國警方逮捕,
目前羈押在蘇格蘭愛丁堡。
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
高院判決4年有期徒刑,
2012年9月21日應該發監執行,
未料他卻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坐頭等艙逃離台灣,
而應該盯著他入監執行的北檢,
竟然時間到了沒有通緝,
移民署海關也未發現他是通緝犯,
縱放出國。
林克穎潛逃出境後,還不斷在境外透過媒體放話談條件;
另一方面,死者家屬提出民事告訴,
向林克穎求償931萬元,
台北地院今年2月一審宣判,
林克穎必須賠償黃俊德家屬7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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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羈押
在
蘇格蘭愛丁堡
!!!
所以說可以用引渡條約抓回台灣嗎?
希望媒體能繼續追蹤這條新聞,
不要又被其他的新聞壓過!!!
這樣潛逃的罪犯,
不知道台灣這樣的軟政府
是否能加重刑罰呢?
真是太可惡了!!
真是吃人夠夠(閩語)!!!
態度惡劣不認錯!!
以為是外國人就可以這樣了嗎?
再次希望,
台灣的政府硬起來!!
台灣的法官硬起來!!
台灣的人民硬起來!!~
[
本帖最後由 忘記帳號 於 2013-11-20 16:05 編輯
]
作者:
Jones.Chen
時間:
2013-11-20 17:32
英國一向自稱是紳士國家、法治國家,
那麼就請台灣政府與英國政府交涉一下,
讓他引渡到台灣來接受法律的制裁,
還受害者家屬一個遲來的公道。
作者:
noctilux
時間:
2013-11-20 18:52
太好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政府這下得趕緊要求引渡回台,還給死者一個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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