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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事論談] 同性婚姻修法 立委壓力大 [打印本頁]

作者: kuyun    時間: 2013-10-26 22:59     標題: 同性婚姻修法 立委壓力大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陳偉婷台北26日電)父親是牧師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曾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宗教團體透過管道希望蕭美琴知難而退,她更曾被指是妖魔上身,反映立委在這項議題面臨的壓力。
蕭美琴曾在第六屆立法院提出跨黨派立委連署的同性婚姻法草案,回憶當時情形,蕭美琴說,辦公室電話被打爆,還有人要幫她驅魔,教會更透過父親勸她撤簽,當時真是「腹背受敵,孤軍奮戰」。
這屆換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與尤美女提案修法,蕭美琴表示,換尤美女辦公室電話被打爆,而她與尤美女等人則被教會列為「黑名單」。不過,國外同性婚姻稀鬆平常,堅持做對的事,內心沒任何掙扎。
國民黨籍立委李貴敏表示,不排斥同性戀者結婚,同性婚姻合法化,她不會反對。結婚是相愛的人對感情的託付與承諾對未來生活照顧,如果是同性的兩人互相吸引,也承諾對方,這與婚姻本質沒差異,她可接受。
也是虔誠基督徒的她說,在教會中,她或許會被視為「異教徒」,但她認為這項議題可討論,也不認為會帶來困擾。
宗教團體在台灣政治選舉較量中,組織性力量不可小覷。一名立委助理就說,辦公室曾1天接到10通關切電話,甚至立委臉書(Facebook)粉絲團、部落格,都有情緒性留言。
部分立委幕僚也為老闆憂心,一旦涉足同性婚姻合法化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議題,「辦公室電話可能會被打爆」,或造成宗教團體反彈,日後選舉拜票,可能會被拒於門外。
看著放在辦公桌上的法律修正案,一名選舉區在北部的立委坦言,「法案連署很難簽得下去」。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也說,不時就會接到民眾電話,以媽媽和宗教團體為多,希望不要支持同性婚姻合法,擔心「以後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害怕「小孩也喜歡同性怎麼辦?」
民進黨籍立委劉櫂豪則認為,「不能二分法將支持修法者就代表進步,反對者代表保守、落伍」。
他說,「如果上帝給你選擇的權力,讓你決定你的孩子性別取向,你希望孩子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者?」答案應很清楚,多數父母的選擇,不會是同性戀者。
劉櫂豪表示,同性婚姻不是政治制度變革,而是台灣社會重要價值觀的變革,應被充分討論。立法院112席立委不能決定這麼重要的事,應訴諸公民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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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個人一向主張啟蒙運動以來的天賦人權,不過遇到同性婚姻這一環節,

我個人就變成反對到底的保守派了 !!

除了鄭麗君提出這個草案之外,小英就曾在臉書大力支持這個法案。我的臉書

好友也有幾位女孩是小英的粉絲,我曾問過她們的看法,這些女孩子也不贊成

小英這樣的提議。


天地化育萬物本來就是要陰陽配合,男兒志在四方更要賢良內助,這個法案要

是通過的話,我以後真的不知道,如何教導家中的三個小孩了 ??

作者: alex6305    時間: 2013-10-27 05:40

K大也擔心太多啦. 呵呵!!

你寫的第一句, 不就已經道盡了所有利害關係啦! 沒事提這議案, 對政客或政黨只有百利而無一害阿!! 跟廢死那群人, 所要的東西不都差不多, 更好的是同性戀較沒侵害到他人.

再往遠點看, 這不就是最終另一種的人道毀滅嘛. 當然科技可以處理無後這問題. 希特勒當時不也優生配對, 聽說真的非常成功, 俊男美女智商極高, 但這些人都不願讓他人知道生產履歷. 所以很多都躲起來了.

作者: 78075    時間: 2013-10-27 09:14

引用:
原帖由 kuyun 於 2013-10-26 22:59 發表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陳偉婷台北26日電)父親是牧師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曾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宗教團體透過管道希望蕭美琴知難而退,她更曾被指是妖魔上身,反映立委在這項議題面臨的壓力。
蕭美琴曾 ...
隨著文明人的觀念一直在改變,之前說皇帝是神之子有人會懷疑嗎?現在都有人工授孕男女都不用作愛就可能會有下一代,還在什麼陰陽調合?不久的將來搞不好都是複製人,同性結婚還會很奇怪嗎?要跟進時代觀念該改的就要改!
作者: opel7777    時間: 2013-10-27 10:28     標題: 回復 1# kuyun 的帖子

台灣現在社會這麼進步了怎麼還會反對這種
但我想這種事只要不是自己小孩就都沒可以接受的
其實我是贊成的,以後小孩的性向好好教育就好
作者: kuyun    時間: 2013-10-27 11:58

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10-27 09:14 發表
隨著文明人的觀念一直在改變,之前說皇帝是神之子有人會懷疑嗎?現在都有人工授孕男女都不用作愛就可能會有下一代,還在什麼陰陽調合?不久的將來搞不好都是複製人,同性結婚還會很奇怪嗎?要跟進時代觀念該改的就要改!
這方面我沒有像 78 那麼開明 。

我只要看到娘娘腔的男人,就想一巴掌打暈這種人 !!
作者: swt1221    時間: 2013-10-27 13:22

同性戀不一定會娘娘腔
同性戀是病還是只是較少部分的正常選擇?
這問題每人心中各有一把尺

但不論如何民主應該容忍異己和尊重不傷害他人自由的自由
所以我也支持小英的看法
同性戀婚姻應該要支持
作者: 貪心鬼    時間: 2013-10-27 16:59

在色情網站內

同性戀...是性癖好的一種


有些人

確實只會對同性...有勃起的慾望


因為性取向之不同


而要求

給予其法律上之平等


台灣社會接受度...是低的


連乳溝

都要打馬賽克的台灣


同性戀族群

要走的路,還很長的

作者: vvan    時間: 2013-10-28 04:03

支持同性婚姻 人有選擇的自由
作者: chungfu_lin    時間: 2013-10-29 01:22

同性戀和變性人在現在大部分人眼中恐怕還是無法接受吧!
可能跟民風有很大的關係
作者: ghosthead99    時間: 2013-10-29 15:21

這就是新時代的思維
上帝和很多人開了性別的玩笑
我們漂亮話說了很久 " 人權 "
但其實這社會真正能接納的人不多
所以接納別靠嘴說說,該有實際的法律保障

不過說句難聽的,我們不考慮其他的,單考慮這種婚姻最後的結局 " 無子女 " 誰幫他她們養老呢?  當然她們可以認養小孩 ! 不過我看到的更多是養貓貓狗狗的..............
作者: opel7777    時間: 2013-10-29 16:59     標題: 回復 1# kuyun 的帖子

同性戀如果不清犯別人有什麼好顧慮的
我是贊成,都什麼時代了還在擔心這個
作者: 林山姆    時間: 2013-10-29 22:29

不好吧, 出生率已經很低了, 同性怎麼生小孩呀
作者: winhand    時間: 2013-10-30 09:18

同性戀與否是個人的自由,沒人阻止誰跟誰在一起,但,同性結婚 ? 沒有辦法生下一代的模式,我覺得不認同! 因為失去血緣的傳承關係,就違反了婚姻的目的之ㄧ!

    這些同性戀的人,我並不歧視,但是,他們只是要追求一個,法律上的"名號",而且是與普遍觀念不同稱謂,會混淆家庭的觀念,所以不是太認同.
作者: wenson830462    時間: 2013-10-30 14:31

包容,這是民主國家,可以有不同的聲音,雖然也不是太能認同.但給予尊重.
作者: kuyun    時間: 2013-10-30 17:04

其實這個話題要這樣來看,每個政策主張的背後,都有一群不同的支

持群眾。以政治人物來說,就要用算盤計算一下,加減乘除對自己的

政治影響是正還是負了 ??



當然小英也可以明確表態自己的主張,不過勢必會引起宗教界這區塊

的疑慮,有時候運氣不好的時候,星星之火也會燎原的。

作者: mesia    時間: 2013-10-30 20:37

別想太多了!同性戀因為不是病,所以無藥可醫
這是一種感情上的觀念,就像是有些人就喜歡肉感有些人喜歡骨感
同性戀鐘有些人是本來就喜愛同性,而有些人是被異性深深的傷害過
K大可以慶幸一件事就是觀念基本上是有可能被改變的
例如馬英九支持者少掉的那2%民眾就是觀念上的改變
他們不再認定某個人或某個政黨為唯一明燈
同性戀也是一樣的道理,差別只是要用的過程和方法不同而已

基於對於宗教方面的尊重,所以宗教方面我不想去理會
畢竟有些宗教的教義跟人性或人權是會有些許衝突
但是要說誰對誰錯!一時很難說的清楚
作者: sfhuang    時間: 2013-10-30 20:37

外星人的程式寫的有 Bug 需要 patch
不過話說回來 用在進化論還蠻合理
同性結婚 無法生小孩
就無法延續後代 然後就淘汰了

[ 本帖最後由 sfhuang 於 2013-10-31 22:19 編輯 ]
作者: markvegeta    時間: 2013-11-1 00:17

不是歧視同性戀
只是要是社會上真的須要這種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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