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蔡文居/台南報導〕前台南市議員李宗富因賄選案被判當選無效確定,前議長黃郁文(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前天甫遞補宣誓就職,台南地檢署昨就以黃涉及賄選、樁腳並被判刑確定為由,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黃郁文無奈表示,「不想多說什麼,一切尊重司法。」
南檢表示,黃郁文參選本屆台南市議員時,透過競選總部副幹事余日千、和順里里長王三保、王之配偶王郭英蘭等樁腳,自九十九年九月起,以每票五百元向二十二名鄰長買票;並發給每名鄰長走路工三千元,徵詢選民意願,製作買票名冊賄選。
案經南檢檢察官郭文俐循線查獲,扣得賄款及走路工款共約十五萬元。法院審理時,王三保等人坦承賄選,被判處三年六個月不等刑期。
雖然該案黃郁文因證據不足未列被告,但檢方表示以法院之確定判決為基礎,在法定期間對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延伸閱讀】
【2008/06~2012/01】泛藍&國民黨"貪汙/賄選"...等164個司法案件一覽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php?tid=5228674&page=1&extra=page%3D1
與下面三位相比,不禁感慨等級太低、血統不純,後台背景不夠硬只能給人當查賄肅貪看板。
馬英九:
特別費貪汙案:法官引用宋代法律解套,馬限定專用的大水庫理論,支出>收入,故無貪汙犯意。
國民黨黨產三中、國發院案、市長任內富邦銀併購台北銀行案,檢舉多年不是簽結就是未見偵辦。
特別費案/三審宣判 馬英九無罪定讞! NOWnews 2008年4月24日
http://www.nownews.com/2008/04/24/91-2265653.htm#ixzz1WDXqOqcz
李慶安:
詐領薪資案不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因有雙重國籍所以公職身分自始無效,故不符公務人員身份。
執行業務所得不需繳回:因為薪資、公費都是以市議員及立委身份,努力問政所得,故不需繳回。
雙重國籍任公職 李慶安無罪定讞 TVBS 2011-08-23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1/art_id/64849/IssueID/20110823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上訴駁回 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 2011-11-0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4/today-p7.htm
張宏年:現任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前國民黨籍台中市議會議長
收2千萬幫電玩業關說 張宏年判無罪定讞 2011年06月09日 14:45 蘋果即時
相較於泛藍的成員 ↓
圖利民眾一萬元?民進黨斗南鎮長被收押 【自由時報】2011-11-1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8/today-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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