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廠商標錯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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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03021310
時間:
2012-5-8 22:26
標題:
廠商標錯價
5月7日我在商店街看到華碩主機板 P8Z77-V 只要$4190
一般網站行情約 $6400--$6600 我想會不會做促銷,所以就訂了一塊
今天卻把我的訂單取消,說缺貨,就一句缺貨,就把標錯的疏失解決了
買貴不會退,買便宜卻不出貨
請問這種事消費者都只能摸摸鼻子嗎?
有圖片,但是我不知道這裡可以貼嗎?
作者:
桔梗控
時間:
2012-5-9 00:18
民法的:
如果是廠商標價錯誤
§88-I: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
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
者為限。
-II: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
內容之錯誤
但也有可能是廠商故意的.因此試用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
因之無效。
因此要看廠商出於故意或過失而定..
作者:
kevin90018
時間:
2012-6-8 09:58
感覺這問題吵了滿久。
之前apple也是。
你不知道廠商到底是故意還是過失,這個判定上本來就會有出入。
如果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他一定是故意的。(我一定要買到,不買就是傻傻的)
站在賣方的角度,他一定是過失。(賣了會賠錢,所以不能賣)
一個要買,一個不賣,就打官司巴!
作者:
marr728
時間:
2012-9-13 20:24
最近這種新聞很多,基本上不是取消訂單就可以當沒事的,切勿漠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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