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法院真的是國民黨開的嗎-----李慶安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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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林林
時間:
2011-8-23 12:13
標題:
法院真的是國民黨開的嗎-----李慶安無罪定讞
逆轉!李慶安雙重國籍 二審無罪定讞
更新日期:2011/08/23 10:23
前立委李慶安具有雙重國籍,被指控詐領上億元薪資,台北地院一審判刑2年,李慶安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二審判決大逆轉,認為李慶安在參選立法委員及市議員都有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既然通過了主管機關認證,就沒有詐欺的問題,改判無罪定讞。
前立委李慶安 (2010.02.06):「對於這樣的罪名,我實在是無法接受。」
沒幾句話就聲淚俱下,因為雙重國籍案,李慶安一審被判刑2年,認為自己不是詐欺犯,因為擔任立法委員和市議員期間,拿到的薪水通通都是合法取得,不滿法官判決提出上訴,如今高院二審宣判,結果大逆轉,李慶安獲判無罪定讞;法官認為,李慶安參選時已經繳交身分證明文件,當時通過了主管機關的認可,合法參選,當然就沒有詐欺的問題。
李慶安委任律師蔡士祺:「從高等法院的判決可以證明,李慶安委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她所領取的稅公費,都是執行職務的實質對價,並沒有詐取台灣人民任何一毛錢。」
雙重國籍事件爆發後,李慶安被撤銷立委資格,判決出爐後,他透過律師表示,打官司這幾年,心情始終隨之起伏,如今無罪定讞,感謝司法還了清白,也期待能有個全新的開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3/8/2xdhv.html
真不希望這則新聞是真的
感覺我們就像俎上肉
他們想怎樣搞就怎樣搞
我們也無處可逃
悲哀
[
本帖最後由 小林林 於 2011-8-23 13:10 編輯
]
作者:
rchi
時間:
2011-8-23 13:46
騜:呼!!!還好法院是我開的...朕終於能安穩睡覺了
這個或許是法官判決的另一個考量...
作者:
wessonbear
時間:
2011-8-23 18:04
如果他無罪,那就是
審核他資格的承辦人業務疏失
~追究款項
作者:
changfeilin
時間:
2011-8-2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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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fted6622
時間:
2011-8-23 21:57
笨蛋 我就是最大的詐騙集團阿 要不我騜當假的喔
作者:
keanu
時間:
2011-8-23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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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believable
時間:
2011-8-23 22:57
唉喲~~這又不是第一次,
不過這次算是拖滿久了,
如果法院有業務疏失,
應該就在這邊-->
怎麼幫黨國大老的女兒
找脫罪的理由找那摸久,
真是應該再回去上上三民主義吾黨所宗啦....
作者:
Dr. 強尼帥哥
時間:
2011-8-23 23:58
又是一個恐龍判決
天龍人通通無罪
台灣司法已經無法被信任
這種判決沒人能接受 (看看網友的激烈反應就知道)
作者:
xkeeyaway
時間:
2011-8-24 00:43
國x黨是演一場戲給台灣人看的,還一直放話說孫x山也是雙重國籍 也可以當上大總統
區區一個立委有何不可咧~~國x黨執政就是閒閒的搞一些有的沒的,政見都是"馬扁"ㄟ辣
作者:
naidow
時間:
2011-8-24 11:17
這跟詐領保險費還不是如出一轍的案子,
台灣的司法在這三年真的已經快被玩爛了.........
連最基本的 "誠實" 都做不到的人也可以這樣玩弄,
那以後還有誰能相信法院的公信力呢?
P.S. 怪不得這幾年恐龍法官都可以活的好好的..........
作者:
looktsai
時間:
2011-8-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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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rta0677811
時間:
2011-8-24 17:41
整個司法體系在掩護黨大老之女
這個司法還能讓人相信嗎
作者:
pcl55323
時間:
2011-8-24 20:39
看看判決的那位法官是誰.....原來是那位判決性侵3歲女童無罪的李英勇
現在台灣好像有一種現象....大官犯罪好像都無罪....連性侵女傭的馮大立委也會判無罪...真是鬼月還會看到鬼判決....
台灣還有司法嗎.....
作者:
歐買嘎
時間:
2011-8-25 11:32
李慶安的案子突顯出馬~的政府所管轄之下的司法生態.這些恐龍法官的腦袋裡只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思想.因為如果判"李"有罪.豈不等同打了"馬"一巴掌.狗哥自從執政以來.法院的選擇只有"辦綠不辦藍".坳不過了也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隨便乎巄兩句就交代過去.我記得就在興票案時有位法官曾在媒體前講過一句話:基於"省籍情結"......我認為不應判處"宋"有罪.挖哩咧!@#$%.這是哪們子的審判啊!一樣的罪犯.台灣籍的就該死嗎?
作者:
soc640615
時間:
2011-8-25 16:05
雖然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檢查官其實該對李用貪污重罪七年以上的條例起訴(但法官似乎不敢明說)!
而想把球扔回給檢查官,所以才會在判決書中指出可以再上訴~
而好笑的是,原本把球扔給法官的檢查官用輕罪詐欺罪想把李放掉
以為二審定驗後,這個黑鍋就要由法官背了!但法官更老奸的又說可以上訴!
但是由此看來檢法二個都有問題!~
一個拿出荒謬的理由也意圖替自己和李脫罪(法官不出來說明,反而多此一舉真是奇怪)~
一個故意用不適用法條意圖替李脫罪!(這跟替馬的特別費用詐欺卻不用貪污而來脫罪手法一樣)
再看國民黨的法官法似乎對這種爛檢爛法官都沒皮條!
看來要整治這種惡司法,非得讓民進黨過半進而修法或制新法規才能抑制這種鳥檢和鳥法官了!
[
本帖最後由 soc640615 於 2011-8-25 16:07 編輯
]
作者:
22090
時間:
2011-8-25 18:17
真是無法無天.太沒天理了.就繼續亂搞下去吧
作者:
maseki
時間:
2011-8-25 18:37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又是一例證,司法還有明天嗎?
法官真的玩弄法律於股掌,不盡早改革司法,以後你和我都可能會遇到恐龍法官。
作者:
wcdma89
時間:
2011-8-25 19:12
無罪..要是別的政黨..就超家滅族...至少叫他把錢都還出來....
作者:
gifted6622
時間:
2011-8-25 23:49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判到我國檔你就等死
法院是我開 我國黨最大 慶安是我國黨你敢判嗎?
我騜的特別費都報稅 近我帳戶你們敢判我嗎?
為了名聲 我都捐出去了卑賤的台灣人 你們還在挑剔什麼
作者:
MPCAT
時間:
2011-8-26 00:57
真的是悲哀啊~
永遠都搞不懂那些恐龍法官的頭殼裡是裝啥
作者:
xo6jp4wu0
時間:
2011-8-26 11:18
法院本是車輪黨開的已不稀奇了,因為早在N年前就已經是如此了,台灣的司法在馬騜執政下已宣告終結,只適用於一般的庶民,所以才有今天的結果。因此我們一定要讓蔡英文當選2012年的總統,用她那十年正綱裡的司法改革中的一條「轉型正義機制,追查枉法裁判的真相及責任,淘汰破壞人權的法官.檢察官及檢警調人員」,台灣司法才會有救。
作者:
7638
時間:
2011-8-27 15:25
同理:
密醫一樣看病.一樣給藥
同樣有付出.所以是不是也無罪
只能說荒謬.
作者:
蔡小峰
時間:
2011-8-27 20:55
司法永遠不可能獨立,因為政黨可以操控,尤其是國民黨很懂得其中的眉眉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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