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解釋 土地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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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90018
時間:
2010-11-25 04:19
標題:
解釋 土地所有人
我看到 民法796-1
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只要建築物蓋上去就變成 土地所有人 是這樣嗎?
a地 與 b地 a地之主人 整修房屋 故意 擴增到 b地上 。
這樣 b地被佔有部份 為土地所有人 所有 。
搞不太懂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
鄰地所有人 與 土地所有人 <<<<<搞不懂 怎會變成 土地所有人。是按照房屋來算嗎?
作者:
VISTA01
時間:
2010-11-26 00:49
主旨只有一個
法院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
這是比例原則的運用.換言之故意的不適用本條
侵界太誇張的不符合公共利益..........而且依796條要支付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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