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民法法人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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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90018
時間:
2010-11-11 13:08
標題:
民法法人 問題
法人 >>>> 公法人 私法人
私法人>>>>>社團法人 財團法人
社團法人>>>>公益法人、營利法人 中間社團法人
(1)公益法人 <<<<<這個又分 財團法人 社團法人<<<<<這裡我就有點亂亂的
是否是課本上 有點混亂之意思。
(2)營利法人
(3)中間社團法人
~~~~~~~~~~~~~~~~~~~~~~~~~~~~~~~~~~~~~~~~~~~~~~~~~~~~~~~~~~~~~~~~
我在知識家上看到
營利社團~~私益法人
中間社團~~這個沒寫
公益社團~~公益法人
財團~~公益法人
財團法人
請大大幫忙。
作者:
s8411972
時間:
2010-11-11 23:48
財團法人,就是以捐助財產成立之法人。社團法人,就是以社員即人,集合眾人成立之法人。
財團法人=錢
社團法人=人
但是法律又規定財團法人的成立一定要以公益為目的,但社團不用。所以社團法人有營利社團
作者:
VISTA01
時間:
2010-11-12 00:30
法人者係自然人以外由法律所創設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
法人自組織面觀察
以社員的結合為中心者稱社團法人.有以獨立財產為中心者稱.稱財團法人.
(以此為分類基準)
1.社團法人分
營利社團-以營利為目的
公益社團-以公益為目的
2.財團法人性質上皆為公益
--------------------------------------------------------------以上為法律上歸類
3.公益法人*謂以社會上不特定多數人利益為目的之法人
可包括公益性社團法人(以人為集合).如工會.農會...
及公益性財團法人(以財產為集合).如各種基金會
4.公益法人與營利法人區別以其目的事業不同
前者以公益為目的.後者以獲利分配社員為目的
5.中間社團--------法律上沒有這種東西
作者:
桔梗控
時間:
2010-11-12 00:37
公益法人是分為公益社團 公益財團沒錯.所謂的公益法人是以社會上不特定的多數人為目的.雖然有少許的營利行為.但最終的穫利目的仍然是社會公益(如創世基金會募捐發票.身障團體的月餅等)的目的是要募集財產.所以稱為公益財團法人
公益社團法人的財源(因是各人結合.本身並無財產)所以主要是靠募款
公益財團法人的財源可以靠營業收入
[
本帖最後由 桔梗控 於 2010-11-12 00:55 編輯
]
作者:
kevin90018
時間:
2010-11-12 01:26
懂了,感謝三位大大。
超清楚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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