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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車子被拖吊時,重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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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永遠的神話
時間:
2010-10-17 09:41
標題:
車子被拖吊時,重要權益
車子被拖吊時,重要權益!
四個階段,要確認。
1.你的小ㄅㄨㄅㄨ還沒離開地面...
但是已經被警察綁好要吊了(不能算上架)
2.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 (不能算上架)
3.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在往上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4.你的小ㄅㄨㄅㄨ
已經放到拖吊車上了,(已經上架).
PS:要記住喔.這裡的上架階段的時間切入點是指當你發現你的車被拖吊,
當時(車主出現)的那一瞬間為準,若警察(牠)不理會你的呼喊.
一直到 3.4兩個階段才說你的車上架.不能下了.
那是違法的喔.可以告他....
你可以打電話到110問該區的交通大隊分局,
然後找他們的隊長.不必客氣說:若當你收到罰單.你會去繳,
但你會去告罰單上簽名的員警~刑法125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
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這一封信件是告知:
依照拖吊車作業規則,拖車到達違規車輛時,須按兩聲喇叭告知,還要吹哨示警,違規車主若沒有出現,方可拖走,若執行拖吊車作業時違規車主出現,雖然車輛已經上架,但車子若還沒有拖離開原停車位超過2/3以上必須放行----
如何對付拖吊車----
對付拖吊車2招~精采實戰
1.如何向拖吊車拗錢回來
1.先撈200元。
車被違規拖吊走,趕快坐計程車比拖吊車早一步到拖吊場按:規保管費 200 元不可收。
2 狠一點的再撈幾百元。
法規上被拖吊車的紅單應當場開立與隨車回場,但懶警察加上爭取時效拍照趕快走人,紅單常未隨車回場。
在臺北市交警是重大違規。
當你領車時,嚴格要看紅單而沒開紅單時,要主任出來解決(退個500 元),否則110 報案重大違規拖吊事件。這時該警吃不完兜著走,
會反罵拖吊商沒處理好 ...。
500元乃拖吊場自行吞下。
2.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有妙招
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你拆他牌…
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子累的半死……
一個月多少錢?
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無照駕駛,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3款「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連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者處6000-12000元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
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無須與他爭辯,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很容易賓果的﹚
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再拆他車牌。
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你還可告他「瀆職罪」,﹙通常事情發展到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逃之夭夭﹚。
大家多多轉寄...不要讓拖車的太囂張
怎麼樣,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
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但我覺得這招還不錯用……
作者:
chite4556
時間:
2010-10-20 08:09
大大:謝謝你.好人一個.讓我們增長知識.以後遇到這事才不會任人宰割.謝謝.推....................
作者:
VISTA01
時間:
2010-10-20 21:49
但凡事要
留一線 如果可以 儘量配合 畢竟是人民保母
如果上述的狀況都沒有 很可能會多個妨礙公務罪
慎之
作者:
shinking
時間:
2010-12-30 18:54
很受用的常識
復制起來以後用得到
謝謝~~~我看我家這邊的可能都是這樣的~~~~
作者:
gj9494
時間:
2011-1-4 17:28
謝謝分享這麼重要的資訊
作者:
cocagirl22
時間:
2011-1-7 19:23
照他說,拖吊場早就該關門大吉.不會有那麼多人競標拖吊場.
不要違規停車,車就不會被拖,
不要省小錢,就不會花大錢.
作者:
肉肉雙雄
時間:
2011-2-12 23:21
刑法125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 瀆職罪 = = 被罰單是行政罰 , 跟刑法扯不上關係巴
可以循救濟管道申訴保障自己權益,愛亂停自己先做錯就別硬凹 ,那請問大家都玩這套就好啦 ,交通大亂 ,還要告人家,世界大亂囉
違停發生車禍案例(最近發生);
(「違規停車」致車禍,要負刑責...違停導致撞人成殘 2駕駛都要賠)(車禍判決 顛覆常識 撞死人沒事 違停司機反被訴)(閃違停擦撞 摔公車輪下 高三男頭遭輾爆 母現場認屍哭喊:要再看他一眼<==今年剛發生)
誰不是人生父母養?? 我違規小停一下我是老大??不能拖我車???車子被拖都是警察杯杯愛找碴告死他,都是別人的錯,都不是自己的錯???
[
本帖最後由 肉肉雙雄 於 2011-2-13 00:42 編輯
]
作者:
塔兔
時間:
2011-3-11 11:10
大大:謝謝你.好人一個.讓我們增長知識.以後遇到這事才不會任人宰割.謝謝.推....................
作者:
richy55123
時間:
2011-3-15 02:07
大大提供的知識很受用
但樓上幾位大大也說的很好
不違規停車就不怕被拖吊
有時候看路上亂停車的還真希望它被拖走
大家應該互相
不要貪圖自己一時便利而造成他人不便
法律設立的意義無非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
作者:
artgems2009
時間:
2011-4-22 15:43
goood share! good some thing!
作者:
dreamkcs
時間:
2011-5-25 17:43
標題:
回復 1# 永遠的神話 的帖子
這是知識可以用或不用
知道當然好不過警察不是省油燈
不是說說就那麼簡單過關
還要看你有沒有膽跟他耗
不然一般市民都是花錢消災吧
作者:
yahing
時間:
2011-5-26 15:00
謝謝大大說明 這知識還蠻有用處
下次真的有發生拖吊 可以用用看
有時候 警察真的很誇張 我停在家門口前面
也要叫暴力車來拖吊 感覺很差 我家前面是黃線
但我停在黃線裡面沒超出線 有次就差點被拖吊 XD
作者:
eNDAnD
時間:
2011-6-1 14:34
很不錯的重要資訊唷!!!
不過還是別被拖吊用上才好0.0
作者:
冠辰
時間:
2011-6-7 20:18
謝謝分享這麼重要的資訊
作者:
today95424
時間:
2011-7-25 06:44
2.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 (不能算上架)
3.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在往上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對不起版主、小弟才疏學淺、看不出這兩條動作有何差異、
一個算上架、另一個不算、請版主或其他網友賜教。
作者:
goodfuk
時間:
2011-7-28 11:19
引用:
2.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 (不能算上架)
3.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在往上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3應該是往"下"降 - 用到"降"字
作者:
chunky44sq
時間:
2011-8-2 10:48
挖~
強力推薦
雖說每個國民都應該遵守規則
但應有的權利還是要知道
作者:
chtokimo
時間:
2011-12-21 15:11
這真的很有用 有好幾次眼睜睜看他拖走
心中真是很多os,不過跟阿sir吵他會不會
開我們防礙公務或是怎麼請有法律知識的
人提供一下嚕
作者:
chtokimo
時間:
2011-12-21 15:11
這真的很有用 有好幾次眼睜睜看他拖走
心中真是很多os,不過跟阿sir吵他會不會
開我們防礙公務或是怎麼請有法律知識的
人提供一下嚕
作者:
lovehme99
時間:
2012-3-31 21:28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zero60611
時間:
2012-4-1 11:06
很重要的常識分享
感謝大大分享這些知識
作者:
yuang09
時間:
2012-8-28 17:24
很受用,感謝樓主分享
不過自己好像還沒遇到拖吊中的
每次出來都已經被拖走囉....
作者:
alan71
時間:
2012-9-9 23:26
不要亂停車就好了啊! = =
作者:
man2703
時間:
2012-9-10 23:09
別的說法正不正確且不說,
第2條,拖吊車的駕駛資格,我勸各位,最好吃試,
因為根據的的了解,這招沒用,因為他們基本上一定合法,
在發包的規定上就已經規定駕駛拖吊車的人必需符合資格,員警才出門照像拖吊的,這是作業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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