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Joe有一個同事,平均1.5個小時要洗手一次,每次洗手平均用掉20分至30分鐘不等,眼看著他的手已經洗到看不見正常的膚色,而是脫皮過後的粉紅色,不禁有些同情,因為我們都知道那是一種強迫症,非他所願。但是,當這個強迫症嚴重的影響到他人觀感及權益的時候,那麼「強迫症」可不是他的人際關係惡化的藉口了。例如,一個一天在廁所洗手超過5個小時的人(一天上班也才8小時)去嫌棄同事在洗手間大便太臭,廁所的主要功能不就是馬桶嗎?為了怕燻到他難道還得排班錯開那5個小時?諸如此類的舉動,他或許不覺得在別人的眼中造成了多大的麻煩,但身邊的同事卻不勝其擾。
愛情裡的強迫症,同樣的令人感到害怕和厭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