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626244394 於 2010-3-29 22:55 發表
請問一點,我朋友去年開車與機車發生車禍,結果北平東路判我朋友應注意未注意,請問甚麼叫做(應注意未注意)我朋友直線開得好好的結果機車騎來撞,我朋友要如何去注意???謝謝大大解惑
原帖由 keyever2 於 2010-4-13 07:24 發表
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意思就是說
應該要注意的,但卻因為沒注意而發生的
所以是屬於過失。
直線開得好好的不代表無過失,是否有超速? 闖紅燈? 等等違例?
對方呢? 是否在交叉路口? 有無減速?(在交叉路口 ...
原帖由 肉膏偉 於 2010-4-12 23:37 發表
感謝大大撥空打這篇文章,小弟受益良多
小弟想請教一下,我霸跟對方發生車禍,現在對方已經提告
我有看過肇事鑑定,我爸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是有違反交通規則
那這樣我爸會被定罪嗎?還請大大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原帖由 626244394 於 2010-4-14 01:35 發表
如果對方有受傷妳爸就可能有刑事與民事的官司,刑事方面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申請服勞動役,這樣刑事方面就解決了,民事方面對方要求金額如果你爸無法接受,聽說只要2年內法院查不到妳爸的名下財產,2年後就算你爸在有幾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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