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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法部:逐步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 但不貿進 [打印本頁]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09-11-17 20:13     標題: 法部:逐步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 但不貿進

台灣已經四年沒有執行死刑,不過,日前最高法院又判決一件死刑定讞的案件,加上板橋地檢署昨天針對性虐待兩名女子的色魔求處極刑,廢除死刑的爭議再度引起討論。法務部今天表示,尊重檢方的職權。不過,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指出,逐步廢除死刑是法務部的政策,目前也已經跨出很多步,因為要考慮民眾接受的程度,不會冒然實施。

日前最高法院才判處一起死刑定讞的案件,十六號色魔宋志宏因為性虐待未婚妻和前女友,遭到檢方求處死刑,司法機構陸續求處死刑或者判決死刑定讞,法務部卻已經四年沒有核准執行,引起外界的疑慮。


在人權和民眾觀感之間的爭議,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尊重檢方依照職權行使,但逐涉廢除死刑是法務部的政策,目前也已經跨出很多步。「譬如說,我們把唯一死刑的犯罪修正為非唯一死刑,目前現存的法律沒有唯一死刑的罪名。」


不過,吳陳鐶進一步表示,廢除死刑還要面對很多問題,包括考慮民眾接受的程度,或者以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代替死刑,相關議題和困難,還有待進一步宣導克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17/1/1v4wg.html


您要看誰不爽
就送他一桶汽油+火柴

您看上那位女生 就去把
把不到 姦了 殺了

您要缺錢就去搶  金融機構
誰敢攔就開槍打誰

您要心情不好  去放火燒
燒死人也沒關係


反正不會執行死刑

請將法務部廢了,或改米蟲部

[ 本帖最後由 983u54uf 於 2009-11-17 20:15 編輯 ]
作者: 桔梗控    時間: 2009-11-17 22:08

人權是保衛被告的人權...被害人自己活該被殺..
這就是衛道人士的想法.真希望哪天換他們的最愛被害..
反正又不會死刑..又可以吃免錢的飯
作者: 徐如疾風    時間: 2009-11-17 22:33

引用:
原帖由 983u54uf 於 2009-11-17 20:13 發表
台灣已經四年沒有執行死刑,不過,日前最高法院又判決一件死刑定讞的案件,加上板橋地檢署昨天針對性虐待兩名女子的色魔求處極刑,廢除死刑的爭議再度引起討論。法務部今天表示,尊重檢方的職權。不過,法務部次長吳 ...
死刑廢除是基於人道理由
不過有些人已經失去人性的
一槍斃了反而對社會而言是有益無害
養著浪費糧食又要看著他以免危害他人反而是社會成本負擔
這中間的取捨實在左右為難
作者: firfox7    時間: 2009-11-18 03:32

有些人早已不是人了,一槍打死正好替社會除害。像那些綁架還撕票的你還不給他一槍痛快怎對得起死者家屬。
廢除死刑在台灣絕對不可行的,否則誰怕法律阿。
人道理由 = 是讓那些畜牲變回人的道路嗎?  還是一槍必了他 讓他下輩子做好人來的快。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09-11-18 21:13

不執行或廢除死刑只會讓這種事變多
法務部真是可以廢了

虐殺裸濕女友 上電視聊香水談賽車 網友大罵人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17/17/1v470.html
虐殺女友的嫌犯宋志宏家境富裕,擁有百萬名車還自組迷你賽車俱樂部,多次受邀上節目談賽車,誇張的是他在去年11月犯下殺人重罪,今年4月竟然還若無其事的上節目聊香水,網友大罵人渣都不如。


去年台北縣樹林市男子宋志宏劈腿玩3P,涉嫌電擊女友濕身體,甚至以電擊棒、香菸凌虐女友並提供毒品吸食致死,還把這些過程全部拍下來,誇張離譜的殺人情結,板橋地檢署15日偵結起訴,將他具體求處死刑。


熟練的大玩機車特技,宋志宏和同好只要新車到手就會到處試車,他還自組一個機車俱樂部在迷你賽車界小有名氣,參加不少大小比賽成績不錯,宋志宏甚至還多次受邀上節目,當時宋志宏說,「有從50cc到125cc都有,其實最早在國外早就有使用所謂的割草機引擎。」


曾經和吳克群同台聊賽車,宋志宏乾脆把和明星合照放上網當作活廣告,但誇張的是宋志宏去年11月犯下殺人重罪,檢警調查期間,他在今年4月1日竟然還神色自若接受節目訪問,變身成香水達人,宋志宏表示,「夏天到了,很多女孩子會使用玫瑰,第二個就是薰衣草香味。」


起訴書指出,宋志宏去年10月涉嫌提供同居的2名女友安非他命,並以此在旅館中3人一起玩性遊戲時助興,3人同居期間,黃女慘遭裸體綁在電腦椅子上,並推到浴室淋濕後,以電線、鐵片、變壓器、延長線等多次被電擊。


宋志宏還抓著戴安全帽及護具的黃女者去撞牆。被告也涉嫌拿修剪貓咪的電動理髮器,將長髮的黃女剪成短髮。去年11月,宋嫌還提供已經遍體鱗傷的黃女毒品,致使中樞神經休克、中毒性休克送醫途中死亡。檢方表示,被告在犯後仍企圖狡辯,甚至影響證人陳姓中國女子吐露實情,因此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以殺人、剝奪行動自由、違反毒品等罪嫌,具體求處死刑。


網友大罵簡直是人渣都不如,根本是畜牲變態的行為,希望他快點被判死刑,不要再有其他人受害;檢警調查,宋志宏家境富裕擁有百萬跑車,父母經營飛機模型店,他自己則開過重機和手機行最後都倒店,結果沉溺毒品和性虐待自毀人生。
作者: msixteen    時間: 2009-11-19 01:02

我贊成死刑 因為有些人是教不好的 再強大的宗教也是感化不了的
我讀過犯罪學 書中有提到有些人天生是來犯罪的 改都改不了的
這種人活著也是痛苦 如果都不死刑的話 社會都不會怕犯法了
我個人主張要死刑 有因果報應壞人才會怕 這是我的看法 感恩
作者: shin19857467    時間: 2009-11-19 17:38

廢除死刑那街友的存在就沒有意義了
沒錢花去偷去搶 姦淫擄掠都沒差別
反正進去頂多也只是關著而已 有吃有住
然而這些錢哪裡來的

雖然受刑人也有人權
但是事情也有輕重緩急 殺人魔關個二十年
出來以後還不是一條好漢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09-11-21 03:32

為了人權
為了給某些人機會
卻可能需要拿更多人的命來換
會比較好嗎?
作者: date008    時間: 2009-11-21 18:52

以邪對邪
如果真的廢除死刑
也不會讓犯罪者逍遙
我提出的解決之道
就是由我們自行處決犯罪者
反正法律無法處死犯罪者
就讓我們自行處死犯罪者
雖然代價高一點
但不失為一個沒辦法中的辦法
作者: fanyp    時間: 2009-12-1 09:35

也許人權很重要!!廢除死刑也許可考慮可討論!!
但是現階段的社會治安欠佳,重大刑案層出不窮,可見未達到研究討論廢除死刑的氛圍, 正所謂"亂世用重典",!
等待時機吧!
想著這話題的同時,請順便想想被害人的家屬心情吧!!加害或行兇者犯罪傷害或將人殺死,被逮捕判刑處罰,或許關了幾年, 就獲釋!看起來已獲的應有的懲罰!!沒事了.........但被害者及家屬的心情又有誰去替他們想, 他們所要承擔的是很久很久甚至於是一輩子都難以撫平的傷痛及傷口!(尤其是失去親人的痛)!
作者: yys7788    時間: 2009-12-2 08:35

在廢除死刑之前,家庭教育跟社會教育是否已經做到完善?沒有吧.資本主義世界跟共產主義世界

在死刑上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死刑主要的對象是刑事犯,後者是政治犯

看看歐洲一些已廢除死刑跟教育水平較高的國家,再來看看台灣,應該不難發現,台灣在講求廢除死

刑之前,還有多少事情該先做好?

當一個國家,家庭三不五時發生父母(兒女)性侵虐殺兒女(父母),學校三不五時發生師長(學生)性侵虐

殺學生(師長),上班上課不知道何時會被路人,同事,同學搶劫,殺害,性侵,綁票,或是走在路上莫名其妙

的被酒駕,超速,違規駕駛的人撞殘撞死,這樣的國家廢除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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