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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愛滋女接客 提醒戴套獲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9-10-24 09:03     標題: 愛滋女接客 提醒戴套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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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帥亮    時間: 2009-10-24 15:42

那如果在性行為過程中保險套破掉的話...
嘿嘿...那就倒大楣囉!
不屬「危險性行為」?!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9-10-25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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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san0715    時間: 2009-10-25 07:11

ㄜ~~樓上的應該是想說法官吧??
我怎麼看到的是法官得獨立見解呢?^"^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9-10-25 08:19     標題: 瞞愛滋玩多P 起訴帶頭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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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tfresh    時間: 2009-10-27 00:07

太危險了吧這樣子~~
作者: a0404sm    時間: 2009-10-27 01:06

還有這樣的喔
那是鼓勵愛滋的出出來嗎= =
有帶套大家都可以出來玩?
太扯
作者: 桔梗控    時間: 2009-10-28 01:24

現在的法官很多都是剛從學校畢業不食人間煙火的
會有這樣的判決不意外.都只是跟據法律的字樣去解讀其文字遊戲.
所以大家應該會漸漸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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