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4步槍部分零件繼承自M1加蘭德步槍,採用氣動式原理,槍機回轉閉鎖方式。導氣管位於槍管下方,可選擇半自動或全自動射擊。M14由可拆卸的20發彈匣供彈,亦可以發射槍榴彈,而且還衍出加裝了兩腳架M14A1班用自動武器及狙擊步槍版本。
1945年美國實施新的步槍研究計劃,著名槍械設計師約翰·加蘭德在M1加蘭德步槍基礎上開始設計自動步槍,1954年設計出原型槍經過試驗和改進,1957年美國軍方定型命名為M14步槍,1958年在春田兵工廠投產。M14步槍即成為美國軍隊制式裝備,並取代M1加蘭德步槍、M1卡賓槍、白朗寧自動步槍(BAR)。
美國軍方當時強調軍用步槍射程遠的設計思想,並不接受小口徑步槍彈。北約進行彈藥通用化選型時,美國堅決反對任何降低威力、短射程的彈藥,並施加影響,1953年,北約選擇7.62 x 51毫米(.308寸)槍彈作為標準步槍彈。M14步槍並以其為彈藥,7.62 x 51毫米北約標準步槍彈(彈殼比原有.30-06步槍彈縮短了12毫米),實現了彈藥以及步槍標準化,亦簡化了後勤供應[1]。
M14步槍生不逢時,20世紀60年代美國介入越南戰爭,在東南亞叢林作戰中M14步槍顯得比較笨重,單兵攜帶彈藥量亦有限,而且彈藥威力過大,全自動射擊時難以控制精度。不及北越使用的AK-47突擊步槍。據說,在越南戰場上部份美國士兵會扔掉笨重的M14撿起AK-47使用。1963年美國軍方終止採購M14,1967年選擇了小口徑的M16突擊步槍,M14開始全面撤裝,這導致歷史悠久的春田兵工廠關閉。大量M14步槍按照軍事援助計劃移交給外國軍隊[2]。亦有原廠M14步槍生產線出售給中華民國,於1967年1月23日正式簽約授權製造,定型為57式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