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母攜子燒炭 子亡母獲救 法官判六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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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9-26 07:07
標題:
母攜子燒炭 子亡母獲救 法官判六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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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檳伯爵
時間:
2008-12-17 18:05
版主所言慎是
茲補充一點
本案中 婦人若有爭得其兩歲兒子之同意 而與其子一同自殺
而婦人獲救 但其子仍死亡的情況下
依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第三項之規定 得免除其刑
惟兩歲小孩依通說並無承諾之能力 其願放棄生命之承諾當然無效
故婦人應依殺人罪論處
所以說你要攜子自殺請考慮清楚 小孩的承諾大多不會被承認
刑分期中考就考這題 看到新聞 心有所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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