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稗官野史] 宋代地方官的一些逸事

宋代地方官的一些逸事

  南宋羅大經的《鶴林玉露》﹐記載了宋代地方官張詠的一則逸事。張詠任崇陽(今湖北崇陽縣)縣令時﹐一次手下小吏到府庫辦事出來﹐隨手偷了一枚銅錢﹐藏在頭巾下﹐正好被張詠撞見﹐張詠見他國庫的錢都敢偷﹐非常憤怒﹐讓人上刑﹐要打小吏的板子。誰知小吏卻說﹕「一錢何足道﹐即能杖我﹐寧能斬我耶﹖」簡直有恃無恐。然而﹐張詠是誰﹖那可是當時有名的俠客文人、鐵面官員﹐他揮筆寫下判詞﹕「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立馬將小吏斬於階磯之下。
  小吏偷了錢為什還麼能理直氣壯呢﹖或許一錢太小﹖或許當時在國庫小偷小摸的行為﹐是司空見慣的潛規則﹖無獨有偶﹐《宋史·蘇舜欽傳》也記載了蘇舜欽賣廢紙請客聚飲一事。京城汴梁(今河南開封)每年春秋兩季都會舉行「賽神會」﹐即拜神謁祖的活動。每當這天﹐衙門裡的官吏常常把平日裡拆開的信封、廢舊的紙張集中賣掉﹐換點錢「打牙祭」。蘇舜欽任職的進奏院﹐是一個信息溝通和公文傳遞的機構﹐廢紙、廢信封、舊資料成堆﹐慶歷四年(1044)秋﹐蘇舜欽就把公家的廢紙全部賣掉﹐請了一班同事朋友喝了個一醉方休。儘管這次公款請客後來被御史中丞王拱辰告發﹐但他告的理由不是蘇舜欽盜賣國家財物﹐而是他們聚餐時召妓﹐詩作中又有對皇帝的不敬之詞。這說明﹐當時占公家便宜是常見而普遍的行為。
  因此﹐小吏說「一錢何足道」﹐是有其現實依據的。一來按推算﹐宋代一文銅錢僅相當於今天的人民幣3角錢﹐的確微不足道﹔二來有宋一代﹐不獨小吏的小偷小摸和蘇舜欽盜取國家財物吃喝玩樂的行為司空見慣﹐比這嚴重的更是多了去了。宋代李新在《上皇帝萬言書》中說﹕「廉吏十一﹐貪吏十九」﹐可見貪者之多﹔《宋史·秦檜傳》記載﹕「(秦檜)開門受賂﹐富敵於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可見數額之巨。大貪巨貪還無人問津﹐你縣太爺張詠對我這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為何糾纏不放呢﹖所以﹐儘管小吏的行為屬於監守自盜﹐但被發現後﹐不僅不羞愧﹐反而以「一錢何足道」來反問縣太爺﹐甚至以「即能杖我﹐寧能斬我耶」來表達內心的不滿。
  這件事真正讓人沉思的不是張詠斬小吏的故事﹐而是小吏違反了法律之後的囂張氣焰和跋扈態度﹐是他犯了錯還振振有詞的良好心態。俗話說﹕得理不饒人﹐人只有得了理他才可能態度不好﹐理虧的人要麼因羞愧而沉默﹐要麼因後悔而檢討﹐小吏的態度說明他有道德底氣。然而﹐小吏的底氣難道僅僅是因為貪污的人比他多、貪污的數額比他大嗎﹖我看不盡然。有這些現實因素﹐但也有文化背景。
  中國歷史上有一個特別奇怪的現象﹐貪污竟然堪稱一種文化﹐貪污文化甚至成了中國傳統文化之一。古代買官賣官叫做「貲選」﹐「貲」通「資」﹐財貨的意思﹐指向政府交納一定的財貨就能拜官授爵﹐「貲選」即是「賣官鬻爵」﹐而皇帝所代表的國家則是最大的賣主。就個人來說﹐凡是通過貨幣交易得到的東西都是私產﹐是自己的東西﹐自己的東西當然自己支配。雖說當官要為民作主﹐但用買來的官職服務百姓﹐不過是一個冠冕堂皇的托詞而已﹐人性是貪婪的﹐他要服務的人只有自己﹐或者自己的親人。同時﹐處於權力頂峰的皇帝和他的家族﹐本身就是一個貪污群體﹐以下的王公大臣紛紛效仿﹐構成一個更大的貪污群體﹐即便是這看守國庫的小吏﹐都能順手牽羊撈取「一杯羹」﹐可見貪污已經漫延到了國家這個龐大軀體的每一個細胞、每一絲神經、每一根血管。
  只是﹐小吏運氣背﹐遇到了張詠這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猛張飛」﹐轉眼成了刀下之鬼。然則﹐普天之下﹐像他這樣運氣背的﹐畢竟九牛一毛﹐於是﹐宋朝最終「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在貪官污吏的蠶食與老百姓的極度貧困中走向了滅亡。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