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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南京大屠殺元兇想用裝病逃脫制裁

南京大屠殺元兇想用裝病逃脫制裁

  南京大屠殺的元兇松井石根曾長期在日本軍隊機關供職﹐在中國「旅居」達13年﹐是一個日本「中國通」。他歷任聯隊長、旅長、師團長及軍事參議官、駐臺灣日軍司令官﹐1933年被授予大將軍銜。抗戰全面爆發後﹐松井於1937年8月15日被任命為日本上海派遣軍司令官﹐赴華指揮日軍作戰。松井主張「必須攻佔南京」﹐並表示「方面軍以現有的兵力不惜付出最大犧牲﹐估計最遲在兩個月以內可以達到目的」﹐得到日軍高層的批準。
  12月5日日軍到達南京外圍防守陣地﹐並於同日晚向中國守軍發起進攻。12日日軍谷壽夫師團以重炮猛轟南京中華門﹐炸塌城牆數處﹐日軍蜂擁而入﹐南京淪陷。松井石根在攻城前夕曾命令其部下谷壽夫等師團長說﹕「南京是中國的首都﹐佔領南京是一個國際事件﹐所以必須作周詳的研究﹐以便發揚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國畏服。」攻佔南京後約6個星期的時間內﹐日軍官兵在南京城內犯下了極端殘暴的反人道罪行。谷壽夫在攻佔南京後﹐公然宣佈「解除軍紀三天」﹐唆使其部下瘋狂地燒殺淫掠﹐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暴行。曾任關東軍參謀的田中隆吉在二戰後對南京大屠殺進行了研究﹐他的結論是﹕「如此大量的屠殺﹐如果不是在軍隊統一指揮下採取集體行動的話﹐那是絕對不可能辦到的﹐而且這種集體行動只有遵照上司的命令才能進行。」
  日軍在南京的暴行震驚了國際社會﹐迫於國際輿論的巨大壓力﹐日本政府於1938年3月5日召回松井石根。1945年9月19日駐日盟軍總部將松井石根逮捕入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從1946年5月開始﹐對松井石根等甲級戰犯的戰爭罪行進行了長達兩年多的審訊。松井石根被指控要對南京大屠殺負主要責任。在起訴的55項罪狀中與松井石根有關的達38項。
  在法庭上松井辯稱南京大屠殺「純係誣蔑」。檢察官曾問松井﹕「你見過國際委員會送交的日軍暴行報告沒有﹖」松井承認見過﹐但辯稱曾在一座廟前貼出過一張佈告「整飭軍紀」﹐還派了幾十名憲兵「維持秩序」。當證人證實南京當時只有17名日本憲兵﹐而且就是這17名憲兵也參加了暴行的時候﹐松井石根一副窘態。
  松井又辯稱自己當時因「生病而未能阻止部屬的暴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舉證駁斥說﹕「他的疾病既沒有阻礙他指揮在他領導下的軍隊的作戰行動﹐又沒有阻礙他在發生這類暴行時訪問該市達數日之久。對於這類暴行負有責任的軍隊又是屬於他指揮的。他是知道這類暴行的。他既有義務也有權力統治他自己的軍隊和保護南京的無辜市民。由於他玩忽這些義務的履行﹐不能不認為他負有犯罪責任。」
  1948年11月12日松井作為甲級戰犯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12月23日﹐松井在東京巢鴨監獄被送上絞刑架。松井石根在絞刑架上掙紮了兩分鐘零11秒才斷氣﹐於12月23日零時13分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早在1947年3月10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依據中國刑事訴訟法、海牙陸戰規例、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戰爭罪犯審判條例等有關的法律條款﹐對日本乙級戰犯谷壽夫做出最後死刑判決﹐並於4月26日上午10時整﹐在南京雨花臺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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